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办事指南

时间:2015-09-02 16:51:08 | 关注度:133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三、办理条件

    建筑业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

    四、提交的文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注销审核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章程

    企业最新的经审计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

    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资质标准要求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材料(属于自有设备的提供设备发票;属于租用的,提供双方租赁合同或协议及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设备发票复印件;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收据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收据联)(资质标准有要求的)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企业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数)建筑业行

    业统计报表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数)财务报表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不提供)

    代表工程的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需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图纸(需含设计总说明)照片、

    工程结(决)算资料等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经工商核准的企业注销登记证明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全国性建设行业报刊

    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

    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近三年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年度授信协议书复印件

    近三年上缴的建筑业营业税税票复印件,以境外工程项目申报的,应提供工程所在地使领

    馆经商处的相关证明或合同及业主证明的复印件

    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复印件

    国家级工法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专利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受让专利的,以企业提供的受让专利转让确认书、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备案等受让文件复印件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批准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主持编制的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或引言等资料复印件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收据联)和加盖有效期内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收据联)和加盖有效期内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能够证明本人主持完成的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等任命文件,施工或设计工程项目的合同、图纸及竣工证明资料,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收据联)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省级执业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主导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调入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原聘用单位解聘证明60周岁以上和60周岁以下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明,工程竣工报告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需出具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竣工文件,复印件;涉及到单体(单项、单位)、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企业信息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企业在建项目、竣工项目及停工项目汇总表

    五、办理程序

    (一)

    首次申请

    1.申请人通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网上海建筑建材业网注册,网上申请并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后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关受理窗口办理。

    2.审查方式:受理部门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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