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建设工程安全报监

时间:2015-08-30 08:35:12 | 关注度:70

  (渝中区)建设工程安全报监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及《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

  二、受理范围

  渝中区区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提供原件2份);

  2、通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措施);

  3、施工单位为现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凭证(提供保单和发票复印件1份);

  四、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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