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15〕282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江西际洲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在入渝备案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北部新区、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州经开区、长寿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有关单位:
近期,我委在动态监管时发现并经核实,江西际洲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人员社保缴纳材料系不真实材料,属弄虚作假行为。
根据《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渝建发【2013】54号)的规定,决定对江西际洲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弄虚作假行为予以全市通报,将其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抄送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时,收回江西际洲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入渝备案证书及备案申请表并屏蔽该公司网上入渝备案信息。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江西际洲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入渝备案登记申请。
特此通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