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昊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的

时间:2015-08-27 23:05:09 | 关注度:66

  关于昊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的通报。

  渝建〔2015〕224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昊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有关单位:

  重庆市审计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存在问题的审计移送处理书》反映“重庆昊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铸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重庆市永川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重庆磊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川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在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先后对同一项目出具不同结算审核报告的违规情况”。市城乡建委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上述3家造价咨询企业确实存在对同一项目出具2份不同的结算审核报告的违规问题,且3家企业出具的第1份结算审核报告均存在弄虚作假提高工程造价的违法违规行为,性质恶劣。

  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规定,本应对上述3家造价咨询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行政处罚。但上述3家造价咨询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均超过行政处罚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经研究,市城乡建委决定给予上述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相关执业人员全市通报批评,纳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为3年。

  全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工程造价执业人员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要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法规制度,规范执业行为,确保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附:不良行为企业及执业人员名单

  1.重庆昊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执业人员:刘世维(510229196606012286),造价工程师注册号:建[造]02500000405

  2.重庆铸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重庆市永川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执业人员:覃晓春(510228196702190568),造价工程师注册号:建[造]02500000439

  3.重庆磊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执业人员:潘聪(5102296708140019),造价工程师注册号:建[造]04500000849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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