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地工程设计咨询公司雅安“西康商业广场”项目设计违规行为

时间:2015-05-27 09:01:57 | 关注度:278

  四川高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雅安市“西康商业广场”项目初步设计违规行为的通报

  川建勘设科发〔2015〕404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15年5月7日,我厅组织召开了雅安市“西康商业广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在审查过程中,专家发现项目设计单位四川高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如存在“疏散楼梯梯段宽度不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7.2条”、“疏散门开启方向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4.11条”等。同时还存在初设总说明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未按照《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设计的违规情况。

  鉴于四川高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的上述违规行为,我厅决定该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十九条、《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扣减该公司诚信分值6分,扣减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黄金林诚信分值3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 <http://www.scjst.gov.cn/webSite/main/pageDetail.aspx?fid=a2f80da7-b8a2-47c4-8204-8438b818c625&fcol=160010>、《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对初步设计审查要件是否齐备、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满足绿色建筑标准等进行认真审查,加强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确保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特此通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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