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责令四川广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等14家限期整改通知

时间:2017-11-29 11:09:46 | 关注度:170

    川建勘设科发〔2017〕879号

    四川广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四川华恒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汇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辉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璟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绵竹东方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新中城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四川俊能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玖阳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兰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四川蜀华古建筑园林设计有限公司、四川瑞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天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中加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经核查,四川广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现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数量,四川华恒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现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数量,四川汇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现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数量,四川中辉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现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数量,四川璟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现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数量,四川绵竹东方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数量,四川新中城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现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数量,四川俊能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现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数量,四川玖阳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数量,四川德兰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现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数量,四川蜀华古建筑园林设计有限公司现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数量,四川瑞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现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数量,成都天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数量,四川省中加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现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数量未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相应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关于注册执业人员配置的要求。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上述14家企业自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27日限期改正。被责令整改的上述14家企业应于2017年12月28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我厅将根据整改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处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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