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补发办事指南

时间:2015-06-19 16:02:52 | 关注度:172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补发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

2.办理单位: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B528

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6.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三十一条;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8号)第二十四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办事服务中网上预审栏填报申请事项内容。

第二步: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交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一式贰份,不得手工填写),并附相关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上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资料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同意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的,当场退回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第四步: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审查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当场作出是否补发决定,核发补发后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

1.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一式贰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分支机构还需要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在四川日报(或华西都市报、成都日报、成都商报、成都晚报)上登载遗失声明的媒体原件;登报一个月后到窗口办理。

4. 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遗失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请提供)。

5.经办人授权证明(要明确授权事项、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并将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在证明件的正下方, 授权的经办人要熟悉本企业申请事项情况)。

6.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请在声明中明确本次申请具体提交的资料项目)。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并将材料按目录顺序装入抽杆文件夹内,一并提供申请表格的电子文档。

五、权力事项类型

即办件

六、办理结果

许可证

七、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八、编码

000720205

九、网上预审

是,报表单

十、表格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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