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资本的永久性联合。企业想要正常的经营下去,就要做长远的规划和制定发展战略。同时在经营过程中,企业也会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进行改进。这种不足不仅仅表现在内部经营,也表现在外部形象。比如若是觉得公司名称不合适进而更改,就需要到工商局备案。申请变更通过后,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再凭《准予变更通知书》颁发新的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在公司变更过程中,变更通知书是不可缺少的部分,如果不小心遗失,该如何解决?
一、如何获取变更通知书
1、公司名称或者其他相关事项变化,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申请;
2、申请材料包括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章程修正案、委托代理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等;
3、带上相关申请材料去工商局窗口办理,然后领取收件通知书;
4、凭《收件通知书》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再凭《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原《营业执照》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如果遗失怎么解决
变更登记通知书如果丢失是无法补办的,但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可以到工商局经济信息中心查阅档案,再出具相关证明即可。
变更通知书是领取营业执照的关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建议各位朋友一定要妥善保管,虽然有办法解决,但是始终是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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