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可以说,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只有一个股东,即国家。在其他方面,和普通的公司并无太大差异,同样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如果其记载信息发生变更,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持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申报。本文以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例,介绍其办理程序。
一、准备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提出申报
持上述材料到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初审通过后,工商部门会开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会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进行审批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四、领取执照
在1个或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和营业执照正本(办理变更时已提交正本或者变更未涉及照面信息修改的除外),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以上便是国有独资公司变更名称的程序。其实,只要材料齐全,后续事情都不用自己操心,相当于递交材料以后等通知即可。国有独资公司,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国有企业,平常人们简称为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