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其最大的特点是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没有自己的章程,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由总公司任命并且要有相应的任命文件,在实际情况中,分公司负责人发生变更是常有的事情。本文介绍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希望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准备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填写表格时应当注意要按照相关说明进行填写,变更登记只需填写“基本信息”和“变更/备案”栏即可,以及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包括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已经领取组织结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需一并缴回,原证件遗失的,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变更负责人材料: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5、其他资料。
二、提出申请
持上述材料到原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变更工作,工商管理部门会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审核,向代理人出具《收件通知书》,再凭《收件通知书》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三、领取证件
代理人或被委托人凭《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正本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以上是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流程和材料,如果正本遗失,要先进行补办。更多工商代办服务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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