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担保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开办担保公司注册资金最低是多少

时间:2016-03-02 22:11:25 | 关注度:127

开办担保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开办担保公司注册资金最低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被保留作为行政许可事项。据此,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布《关于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企业[2005]1257号),明确“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的审批机关为国家发改委,且“跨省区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区开展担保与再担保业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较大是指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因此,对于企业申请经营范围为“信用担保”、“贷款担保”、“债务担保”的,如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则应要求其提交相关审批文件;对于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且未提供相关跨省区经营审批文件的,一律在其经营范围后加注“(限本省行政区域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