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4-11-23 16:50:39 | 关注度:82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确保全省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按目标完成,经研究决定,我厅将开展全省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对各市、州遵循《四川省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建设技术导则》技术要求,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全省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目标按计划完成。

  (二)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全省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川建房发﹝2014﹞40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4﹞7号),提升全省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覆盖面和使用效率,加强对我省物业服务企业的动态监管,促进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检查内容

  (一)各市、州对照《四川省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建设技术导则》要求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度情况及目标完成情况。成都、达州、乐山、自贡、德阳、广安、泸州、内江、攀枝花9个市州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今年年底前与省平台联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其余12个市州今年年底前完成系统建设方案、落实建设资金、确定建设单位及建设方案报我厅备案情况。

  (二)各市、州录入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息和发放“企业资质信息卡”、“信息管理员卡”等工作的完成情况、通过系统统一编号和打印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情况、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动态核查等情况及各物业服务企业使用全省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基础数据和报表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4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四、检查方式

  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展自查,梳理相关问题,完成自查报告。请将自查报告和联系人名单于12月1日前报我厅信息中心。厅信息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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