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5年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11-18 10:24:27 | 关注度:207

    关于上报2015年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通知。川建计财发〔2014〕601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就上报2015年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项目范围

    1.市(州)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

    2.县(市)域全域规划;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4.城市(县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5.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

    6.国家、省级美丽宜居村庄试点规划;

    7.城市(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8.风景名胜区规划;

    上述项目不包括已经在2013年及以前编制完成的项目。

    二、上报要求

    (一)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市(州)抓紧组织所属县(市、区)做好报送工作,扩权试点县(市)项目由所在市(州)汇总后一并上报。

    (二)此前已报送类似材料的,请按本通知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

    (三)项目主管部门填报《2015年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统计表》(见附件),并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请采用指定EXCEL格式填报。

    (四)请各市(州)于2014年11月27日前,将汇总、加盖公章后的《2015年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统计表》报送至我厅计财处(可先传真,再寄原件)。

    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电子文档与纸质报表不符的,视为无效。

    (五)我厅不接收县(市、区)直接上报的材料。

    联系方式:住房城乡建设厅计财处:杨科 电话(兼传真):028-85541216,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编:610041。

    (附件下载:—“计划财务”—“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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