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和增资的一些问题

时间:2016-08-29 15:49:47 | 关注度:137

    2016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和增资的一些问题。新公司法不是说 刚 注 册 的 时 候 可以认缴也就是实缴为0吗,也就是门槛低了,但是注册资本到位的时间肯定还是要有的,不管三年五年二次三次,肯定要有约定时间增资的对吧?那么对于老的公司即2014年3月1日前注册的公司来说,其实增资部分还是一样的,只是没享受到成立初期允许0实缴的这个优惠,我想问一下理解的正确与否?因为接下来即将办理这些事情了,所以说我今年是不是照常增资就可以了,只是享受了一个省去验资报告以及资金不用存指定银行折腾的新政策而已?

    2016年公司修订实施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过去的实缴制改为了认缴制。但是,尽管是认缴,股东仍然需要如实缴纳其认缴的份额,无论时间长短都得缴。你说的对,认缴的增资也得按约定时间缴纳。对于3月1日前成立的公司,增资部分应可以按照新的办法执行,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你可以享受省去验资和立即缴纳增资的便利。不过由于是2014年3月1日前成立的,所以只有省去验资这一项便利了吧,因为当初成立的时候已经约定了今年要增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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