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房地产公司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暂二开发资质吗

时间:2016-08-26 13:12:37 | 关注度:240

    新成立的房地产公司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暂二开发资质吗?

    二级肯定不行。正常程序是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到住建局进行申请,一般开始为暂定资质,然后逐步到四级,最高到一级。相应条件如下:

    一级资质等级条件如下:

    (一)以货币形式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

    (二)开发过3个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60万平方米以上;

    (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二级资质等级条件如下:

    (一)以货币形式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二)开发过两个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获得三级资质2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20万平方米以上;

    (四)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级资质等级条件如下:

    (一)以货币形式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0万平方米以上;

    (四)近3年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六)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四级资质等级条件如下:

    (一)以货币形式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2万平方米以上;

    (四)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六)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申请暂定资质的企业应当以项目存在为原则,以货币形式实缴的注册资本、管理和技术人员等条件应当与所承担的开发项目规模相适应,且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相应条件。

    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其净资产应符合本规定相应资质等级的注册资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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