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代办网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频道导航
资质代办
资质代办公司
资质标准
人才服务
工商服务
新闻资讯
资质专题
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行业资讯
成功案例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挂靠价格
成都房屋中介要营业须备案 四方式投诉
时间:2014-09-03 10:05:37 | 关注度:392 次
成都房屋中介要营业须备案 四方式投诉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咨询服务行为,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日前,成都市房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和《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投诉处理管理规定》,这两项政策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范围内共有注册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3000余家,而在市房管部门备案的仅有700家,因此,为了重拳出击经纪机构的规范管理与行业发展,市房管局推出两项新举措,据悉,这不仅是我市针对房地产经纪咨询行业出台规范性措施涉及面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而且以出台规范文件的方式加大对房屋经纪机构的管理,我市更是走在了全国前列。
权威解读·《关于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房屋经纪机构要备案
全面实行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让经纪咨询更规范,更有序,这也是此次出台《通知》中的最大亮点。《通知》中明确指出: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机构(包括房地产代理机构、房地产居间机构以及房地产咨询机构)都应在工商营业登记后30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机构备案手续,领取《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证书》。各机构有分支机构的,其分支机构在办理工商登记后,同样也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手续,领取《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分支机构备案证书》。
而对于这些备案的经纪机构人员,我市房管部门也将每年年审。《通知》明确指出:我市房管部门将于每年初对我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专职人员条件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届时,各机构首先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房管部门,房管部门对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对外公布,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
据了解,房地产经纪机构新的备案制度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通知》中也明确:原取得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应于2009年10月1日前持原有备案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房管部门换领新备案证书。
经纪机构要建“花名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屋中介机构,成为了老百姓购房的首选,因此,对房屋中介机构的规范,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通知》中首次提出:中介机构在其经营现场,要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让老百姓能够一目了然。《通知》中明确规定:从事居间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各经营场所现场明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及方式、专职人员的资格注册证书、合同格式文本、信用信息查询方式、自律监督电话、房管部门投诉监督电话及其他规定内容。而从事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各代理楼盘现场明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专职人员的资格注册证书及其他规定内容。
同时,还将对这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通知》明确提出:将我市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和经纪人员的基本情况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并通过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和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网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备查询和监督。而对于“无照营业“的中介机构,《通知》也对其作出了处罚规定:对未取得房地产经纪、咨询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房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责令其停止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老百姓也可以登录房管局的网站,对房屋中介机构是否备案,其从业人员是否具有资格等相关信息,进行查询,让老百姓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市房管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开展专项检查。
权威解读·《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房屋中介违法违规 四种方式投诉
如果房地产经纪机构有“无照营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你可以直接投诉。《规定》明确指出,当出现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及人员违法违规经纪行为时,当事人可以直接投诉——当事人直接前往房管部门对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在网上投诉——通过登录“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的“网上投诉”栏目对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中心城区还可以通过拨打房管部门经纪投诉电话(86280413),对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此外,当事人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对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投诉。
对经纪机构的投诉,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定》明确规定,本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含分支机构,下同)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处理。投诉涉及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注册地(未注册的由经营地)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的,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处理;注册地(未注册的由经营地)在其他区(市)县的,由所在区(市)县房管部门负责处理。
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规定》的出台,以制度的形式规范了投诉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内容、范围及处理程序,让整个投诉有据可依。”
为了给这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套上“紧箍咒”,我市还将实行通报管理制度,对被投诉方涉嫌房管部门处理范围之外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通报工商、地税、发改、公安等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相关文章
成都各区资质办理领取资质时间长,企业朋友需要等待
四川成都建筑三类人员代办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条件
成都建委深化简政放权措施,下放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权限
成都二级公路、水利建造师挂靠价格持续上涨
成都公司注册: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 成都企业最快一天办好“身份证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成华区新办企业补助优惠政策,成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宣贯和资质申报新系统操作培训会在成都召
成都买建筑三级公司,7个省属建筑公司出售转让
电脑版
手机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