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

时间:2016-12-19 14:36:06 | 关注度:238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市场主体,一般规模较大,且它的资本是等额划分的,股东最多可达200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募集设立和发起设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自己首先应当认购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则可以向社会募集,其程序比较复杂。发起人首先要认购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然后才可以考虑公开募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应当考虑以下几点。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
 
  一、发起人符合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是有一条规定,在所有发起人中,必须有一半人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数量方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至少为5人以上,如果是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则可以少于5人。
 
  二、名称和组织机构
 
  不论是什么样的公司,都必须有企业名称。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名称同样由四个部分组成,名称结尾的组织形式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先需要设立股东大会,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这一点和有限责任公司类似。另外仍然需要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股份发行和筹办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要想募集资本,就必然要出售和募集股份,也就是股份发行,同时最大的特点是同股同权。需要注意的是,发起人在募集股份时,需要经过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由证券机构承销,和银行签订协议。
 
  四、制定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它是公司的基本文件,在章程中会记载公司的基本事项,如发起人、注册资本、公司名称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章程必须经过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五、股本最低限额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应当不少于1000万元。不过,出资方式比较自由,不一定要求为货币出资。
 
  总之,投资者如果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定要遵守其中的规定,无论是发起人资格、数量还是股本的募集,都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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