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起人的基本要求

时间:2016-12-27 10:53:46 | 关注度:82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在设立之初,最不可缺少的便是创办人,没有创办人来发起申请,公司不可能完成注册。创办人,也称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首先自己要认购一部分公司股份,代表自己可以承担责任。在整个过程中,发起人主要负责筹备股份创办公司,因此,发起人的作用至关重要,不但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也是具体实施者。既然如此,对于发起人,必须有一定要求。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起人的基本要求
 
  一、发起人数量
 
  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应当至少有5人,并且至少有过半数量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是,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是国有企业,最后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量可以少于5人。
 
  二、发起人职责
 
  作为发起人来说,既然认购了股份,就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应当负责公司筹办的一切实务,为了避免纠纷,发起人之间最好签署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注意:此协议只适用于公司创办过程中,主要对发起人做出规定,明确在设立过程中应当做的事情。
 
  三、发起人出资
 
  1、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制,在进行工商登记时,实收股本总额为多少,注册资本就应当为多少。这代表发起人应当共同出资,足额缴纳股款。同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应当不少于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2、采用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在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工商注册时,注册资本为认购的股本总额。这一点对于发起人来说,可以减少投资风险和负担。但是需要注意,在认购的股份缴足以前,发起人不可以再向他人募集股份。
 
  3、发起人在进行出资时,不仅可以采用货币出资,还可以采用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这就需要找专业机构估价,核实财产价值。
 
  四、发起人募股
 
  发起人在募集公司股份时,首先应当制作招股说明书和认股书,其中所记载的事项必须齐全。其次,应当和证券公司合作,签订协议,再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最后,股款募足以后,应当进行验资。此时再召开创立大会,准备设立公司。
 
  综上可以看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来说承担的责任巨大,要负责的事情有很多。因此,还有一个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是法人,这里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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