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分公司的主要特点和表现

时间:2016-12-22 15:37:47 | 关注度:176

        当一个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如果想将业务拓展到其他地区,可能会选择开办分公司。和注册新公司相比较起来,开分公司其实更加方便快捷,程序比较简单,同时也容易进行经营管理。因为严格说起来,分公司属于一种分支机构,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各方面要受到总公司的影响和制约。尽管如此,分公司因为其投资风险小,设立流程简单,受到众多管理者的青睐。那么分公司到底是怎么回事?它有哪些特点和表现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论分公司的主要特点和表现
 
  一、不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和公司的性质不同,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简单来说就是,分公司不能脱离公司而存在,自己不是独立的个体,在很多事情上都没有资格处理,受到的限制较多。因此,在进行公司登记时,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并没有“企业法人”字样。
 
  二、承担责任较小
 
  在承担责任上,分公司不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它是公司的一部分,其经营活动受公司掌握,如果出现问题也由公司负责。本身来说,分公司的内部结构就比较简单,其负责人由公司任命安排,因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也没有法定代表人,更没有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和股东会。
 
  三、没有自己的名称
 
  有时候分辨分公司其实很简单,因为分公司的名称里面都有分公司字样。要知道,在设立分公司时,没有核名这一步骤,因为分公司本来就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因此,在登记时,直接在公司名称后面冠以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分公司的名称。
 
  四、经济没有独立性
 
  分公司通过自己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入,根本不属于自己所有,而是属于总公司。因此,在财产上会进行统一核算,分公司经济不独立,与此同时,其债务也由总公司清偿。
 
  总之,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不能设立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等机构。无论是业务投标还是经济管理,都要受总公司控制,是其附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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