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及核准(八公开)

时间:2016-02-21 14:32:56 | 关注度:161

    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及核准(八公开)

    一、行政许可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及核准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

    三、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办理程序

    查看办理流程图

    六、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自治区本级的咨询电话:0771-5595535;投诉电话:0771-236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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