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求代办建筑机械安装单位资质

时间:2015-09-08 10:05:16 | 关注度:60

    广州地区求代办建筑机械安装单位资质

    以下材料,投标单位的资格证书,只要施工资质标准,

    (一)应用程序发送到注册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在建工程,以加强从事建筑装饰工程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发展的这一标准;

    (二)部的标准范围内的作品,是指在建筑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所有类型的建设项目;

    (三)这个标准被批准资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水平的基础上

    (D)的标准设定一,二,三三个层次的项目的性能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指标;

    (五)本标准是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工程的竣工验收。标准

    (一)

    1,企业信用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实力,工业和商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1200万元;

    (3)承诺用一个不低于1500万元的合同已被装饰过去五年,自主创新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与建造一)不低于2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50万元,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与建造一)不不到4

    (4)在过去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不低于8年的工程经验,在建筑装饰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高级项目经理)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6人。

    3,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1)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随着技术,安全,管理,人事,财务,档案管理系统。两个

    (二)企业信用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声誉,在社会上和经济实力,工业和商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600万美元;

    (3)熊装修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在过去五年,自主设计或施工或设计和施工于一体)不少于2;装饰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亿美元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与建造一)不少于4个;

    (4)最低的近三个年份的工程结算收入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项目不少于6年的经验经理)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至少5人。

    3,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1)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良好。随着技术,安全,管理,人事,财务,档案管理系统。

    (c)三

    1,企业信用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60亿美元。

    2,技术条件

    负责人在不到三年的时间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经验,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

    3,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1)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范围

    (一)承包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企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设计和建设一体化项目,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其他服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二)获得合格的企业,可以承接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规模不受限制(除建筑幕墙);

    (二)二级资质企业可以承担单项合同低于1200万元,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三级资质企业可承接单,合同金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IV附件

    (一)申请三级资质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的推广应该是在过去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质量,安全事故;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证“的单位,原来的”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装饰专项工程承包业务资格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建立企业根据他们的应用程序的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申请一个二级资质的“企业信用(2)净资产,及(3),(4)的要求,其他条件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除了“企业信用”(2)净资产不要求申请一个大专学历,其他条件应符合三个标准的资格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