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多种含义,即可以指公司的构成资本,也可以代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一定差异,但共同点之一是两者都可以进行转让。对于股东来说,只可以转让自己所持有的的股份,转让的股份数额没有限制,转让以后,股东在失去自己股东身份的同时,也失去响应的股东权利。由于股份转让涉及到多方利益,因此务必要注意其中的风险,以防对交易双方造成损失。要想规避风险,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隐名股东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可以超过50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股权转让后很可能突破50人。要想符合法律规定,最佳的解决办法是设置隐名股东,这样可以不必记载于股东名册中,也不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二、合同问题
1、在签订合同时,慎重区分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如果合同签订的不合适,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方可;
2、原则上来说,股权转让合同从签订之日起便生效,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有的企业或行业转让股份时,需要经过一些许可和认定,这种情况务必要在合同中注明,记载条件和期限;
3、应该注重合同的效力问题,没有进行工商变更并不代表股份转让未发生效力,依法签订的合同是股权转让的依据和保证。
三、一股多卖
应当知道,一个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可以卖给多个人,同时转让以后,受让方也可以将其购买的股份继续卖给其他人。这时候为了避免纠纷,一定要确认优先购买权,如果是内部多个股东都想购买,则应当按出资比例来分配,从而保证公平。
四、股权瑕疵
对于有瑕疵的股权,应当让受让人了解清楚,使其有知情权,并明确在合同中,这样才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反之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