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经营不善、企业被收购、公司破产或者因为其他因素经营者不打算经营等,这时候就需要注销营业执照。按照相关规定,不同类型的公司注销营业执照有不同条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条件基本相同。因此小编从以下三点做简单说明,以便大家参考。
一、分公司注销条件
1、总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
2、因为某种原因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注销条件
1、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定解散;
2、公司经营不善最终宣告破产;
3、因为某些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已满或者出现其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5、因为某些原因,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其他解散情况。
三、企业集团注销条件
1、出现了集团章程中规定的终止事由;
2、不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以上,下面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②母公司和子公司所有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以上;
③所有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
3、母公司依法被注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有一种情况除外,母公司因为分立、合并或者改变股权关系形成新的母公司时,可以保留原来的企业集团,直接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就可。
注意事项:
1、注销分公司应该在作出决定的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做出申请;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营业执照;
3、企业集团应该在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注销公司的情况其实分为主动注销和被动注销。主动注销就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注销,被动注销则是不参加年检、不报税,便会被工商局强制注销。这种方式不推荐,也不可取。因为这样企业法人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在今后一定时间内再注册公司就会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