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13 21:24:16 | 关注度:173 次
2015年第39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初审不同意意见整理。
1、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乙级(罗佳莲需提供设计工作简历不符合要求,无法 认定)
2、①技术负责人邹忠良个人设计工作简历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②专业技术人员王若、吴之清个人业绩存疑,不予认定; ③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个人业绩证明 核实。
3、①技术负责人黄锋个人职称证书存疑,无法认定; ②彭文甫设计工作简历不符合要求, 无法认定; ③张子安学历证不符合要求,无法认定; ④专业技术人员黄锋个人业绩岗位职责不符合要求,无法认定; ⑤沈鹏学历、职称专业与所从事专业 不符,无法认定。
4、①需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②技术人员个人业绩规模描述不符合 要求,无法认定; ③技术负责人赵希锦个人业绩2存疑,需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核实; ④赵言乔个人正式存疑,无法认定; ⑤常明庆个人业绩存疑,不予认定; ⑥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个人业绩证明 核实。
5、①所有人员未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不予认定; ②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所提供的材料 无法证明其具有10年勘察工作经验, 不予认定; ③所有专业上技术人员所提供材料无法证明其具有8年工作经验,不予认定。
6、专业技术人员程德军所在专业技术岗位不清,无法认定。
7、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岗位职责描述不符合要求,无法认定。
8、专业技术人员商轲、谭娟个人设计工作简历存疑,无法认定,无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