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出口公司设立事宜

时间:2015-05-21 16:01:36 | 关注度:165

关于进出口公司设立事宜。 我想和朋友合伙开一家进出口公司,但在贵局网站上没能找到相关资料。能否把相关资料如注册要求、所需材料、办事程序等发到我邮箱。

设立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设立一般有限公司没有区别!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1)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其中: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中应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1—2名监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5、有公司住所。

(二)申请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2、有公司名称;

3、有公司住所;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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