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公司法,企业修订章程需提供哪些材料。
我司需做新章程备案需提供哪些材料,另外还要变更董事和新增监备案,请问是否可只提供一份备案申请书
(一)公司章程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 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 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 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的证明。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 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设立监事会的提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其他类型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会决议,由监事签字。
5、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调整董事、监事、经理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表》。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