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代办网
>
新闻资讯
>
办理流程
>
频道导航
资质代办
资质代办公司
资质标准
人才服务
工商服务
新闻资讯
资质专题
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行业资讯
成功案例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挂靠价格
成都工商代办: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及其清算规则
时间:2016-07-20 22:18:45 | 关注度:149 次
成都工商代办: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及其清算规则
。 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指合伙企业依法可以解散,终止经营活动的情况;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规则 ,是指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理和结算该合伙企业债权债务的程序和准则。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 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 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 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 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巧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 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巧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 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舞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 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 下列顺序清偿:
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三、合伙企 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此顺序清偿后仍有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 定的比例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 足清偿其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0任。
各合伙人之间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无限连 带清偿责任;合伙协议未约定分担亏损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 ,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 该责任消灭。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巧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 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相关文章
成都高新区注册合伙企业需要什么资料?流程是哪些?有什么条件?
注册合伙企业流程,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条件及手续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指南
注册合伙企业好还是注册有限公司好
电脑版
手机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