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地址、资金变更应提供以下材料

时间:2016-01-30 12:49:07 | 关注度:68

成都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地址、资金变更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由设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报告;

(二)已变更的新公司营业执照;

(三)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上一年年检情况证明(必须上一年已年检)。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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