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2015年度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12-30 11:05:42 | 关注度:182

征集2015年度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体系,充分发挥标准设计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推广应用中的作用,促进我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技术水平的提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将征集2015年度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征集对象的要求

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项目的提出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施工、建筑产品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及高等院校等;针对标准设计项目所进行的设计、生产、研究、应用处于我省先进水平,同时具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确保编制工作有序开展;类似产品、工艺、技术、设备的相关单位可组成联合体提出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项目,但主要提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

二、对标准设计图集项目的要求

(一)对没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设计图集,或虽有相关图集但规定不具体,需在全省统一技术要求的,可针对以下方面编制我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

1.建(构)筑物、工程设施、制品、装置、构配件及其局部的构造图;

2.在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基础上编制我省标准设计图集;

3.“四新”技术推广使用所需的配套标准设计图集;

4.在国家级或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基础上编制我省标准设计图集;

5.其它需要编制地方标准设计图集的情况。

(二)标准设计图集分为通用图集和推荐图集两大类。图集编制、修订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经济、技术政策,符合标准化工作有关规定和我省工程建设发展实际。

(三)标准设计项目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采用的“四新”技术应经过鉴定和实际应用,有利于完善我省地方标准设计体系,有利于节能减排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有助于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实施后可对全省相关行业、领域产生较明显带动作用。标准设计项目中相关产品或工艺如通过“四川省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或应用技术备案,应提供已备案通过的企业标准和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

(四)鼓励提出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设计中尚未制订的项目。

(五)修订项目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提出,若是其他单位提出,应当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字样。

三、征集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提出单位填写《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修订项目征集表》(样式,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49468588@qq.com。修订标准设计项目在“项目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栏中还应填写修订的主要原因。

(二)《2007年以来编制的部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列表》(附件2)可作为编制或修订标准设计图集项目的参考。

联系人及电话:王 强   028-85551876

王 垚   028-85550439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修订项目征集表

2.2007年以来编制的部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列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23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