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众所周知企业集团顾名思义是指现代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是以一个或多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型企业为核心,以若干个在资产、资本、技术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单位为外围层,通过产权安排、人事控制、商务协作等纽带所形成的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经济组织。企业集团的整体权益主要是通过明确的产权关系和集团内部的契约关系来维系;核心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那么小编在这里讲述四川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办事的基本指南步骤:
第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的法定依据: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1998年4月6日)
第二、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条件:
A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B 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C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其中母、子公司应为企业法人。
第三、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报材料:
A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及《企业集团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B 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C 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D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E 企业集团章程两份及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第四、企业集团设立办理程序:
A 被委托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工商局窗口办理。
B 符合条件的,颁发《企业集团登记证》。
C 被委托人凭《收件通知书》到原收件窗口换取《准予登记通知书》后,被委托人凭《准予登记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企业集团不具有法人资格。
总而言之,以上是小编详细讲述了关于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办事指南的全部基本内容,若有不清楚疑问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定会第一时间为您解决相关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