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进青建筑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有那些?通过实践证明,以前的要求过于严格,企业在办理入青备案时,困难重重,群众反应强烈,为了进一步简化入青登记流程,现已经经过初步研究,制定以下方案,进行实行。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在我省承揽业务前,应登陆“青海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120.26.48.148),免费注册账号后录入企业及人员基本数据。
二、网上报送数据通过核对后,企业应持基本信息材料,到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打印报告登记证书。证书打印后企业和人员的基本数据即可在“进青企业公开查询系统”查询。企业基本信息资料包括: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三、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在我省承揽业务前,应按照《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青建工〔2015〕401号)要求,将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录入“青海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作为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报监、日常监管的依据。
四、企业及人员基本数据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我省“青海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数据变更,并将变更后的企业基本信息材料报送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五、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伪造报送信息材料、弄虚作假的省外建筑企业,禁止进入青海省建筑市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无法查询的省外建筑企业不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