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指南。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是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必须依据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方可进行登记!
个人独资设立登记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温馨提示: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独资企业登记设立提交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四、企业经营住所证明;
五、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A 变更名称的,还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
B 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关于产权的证明或说明)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
C 变更投资人的,应当提供新负责人的照片(一寸2张)、身份证明、履历表。
D 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后申请变更登记。
E 变更经营期限的,应提交相关材料。以年为单位的经营期限的起止时间的确定打印,应当将终止时间提前1日标注。
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一、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A 投资人决定解散;
B 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C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A 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B 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C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公章。
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
A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B 企业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 经营场所证明;
D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企业年度检验:
主要检查成都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经营场所是否与核准的企业名称、经营场所一致;是否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经营;投资人的姓名、住址、出资额、出资方式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增减分支机构;登记事项是否变动,有无出租、涂改、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和其他应审查的事项。提交的年检报告书及各项有关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年度检验时间要求:
个人独资企业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年度检验时间是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个人独资企业年度检验应提交的文件:
A、年检报告书
B、营业执照副本
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终上所述是关于成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全部办事指南,如有对个人独资企业有任何疑问或者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我们会为您详细的解答并服务工商注册服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