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4-12-04 13:14:29 | 关注度:26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4〕23号)编制。全文包括2014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落实川办发〔2014〕23号)文件的成效、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措等6个部分。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编:610041;联系电话:028-85568209)。

一、2014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4〕23号)要求,我厅坚持把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服务社会、惠及民生、发展事业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大督导力度,依法做好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截止11月30日,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11607条;厅政务微博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1340条;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报送系统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930条。

二、落实川办发〔2014〕23号文件的成效

(一)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1.进一步清理优化我厅行政权力事项。对我厅已公布的506项行政权力进行进一步清理优化,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坚决取消,对应当下放的坚决下放,对性质类似的进行合并,并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衔接。

2.完善行政权力事项的录入和监察风险点的设置。我厅实施的506项行政权力事项已全部录入平台,每一事项均包含法律依据、办理流程、救济渠道等内容,并对各个流程环节的监察点位和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细化,重点完善了行政处罚办理时限、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环节回退、证据固化、决定依据、自由裁量等检查点位,确保对每个环节防控到位。

3.加强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各行权处室、直属单位设立了专网专线,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平台的技术支持。全面收集执法人员信息,为101名权力事项办理人员申领了政务外网数字证书,为行权平台的全面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4.着力推动行政权力事项在平台上运行,消除行政职权网上运行空白点。我厅行政审批上网运行量16958件,行政处罚事项8件,其他权力事项213件。

5.着力建立行权运行平台新机制。积极探索权力运行平台与“点对点”衔接机制,进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财政资金使用

在厅门户网站按期向社会公开2013年决算、2014年部门预算;按期向社会公开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

1.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1)增加信息公开内容。督导各地公开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清单,公开每一项目的建设地址、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开工竣工时间,重点公开了向农民工定向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信息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永久标识信息。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网络外,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公开,方便不上网的群众了解相关信息,除在媒体公开外,同步在保障性住房项目现场公开。

(3)提升信息公开效用。通过在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公布对《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吸纳公众意见建议对条例进行了完善。并及时发现解决了项目建设中住房周边公共交通、学校、医院、市场、文体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问题。

(4)加强信息公开督查。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组,对我省住房保障建设和信息公开情况逐市逐县进行全面巡查。从检查情况看,全省所有市(州)、县(市、区)都已按照规定和要求完善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方式。

2.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

(1)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全面坚持阳光征收,促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认真梳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对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均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和载体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房屋征收现场公告栏、电子屏的建设,主动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情况等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对于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征收项目,地方政府和征收部门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和社会关切。

(3)加强业务管理系统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了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建设,部分市州已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查询平台。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4)推进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考评机制,明确考核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导,推动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3.市政公用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1)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各级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研究适合本区域、本系统、本行业特点的公开形式,组织有条件的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互联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进行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公共事业信息公开,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形式,进一步增强办事公开的实效性。

(2)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指导各地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运用好公开栏、电子触摸屏、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服务热线等公开形式,向社会重点公布价格听证、首问责任等制度,办事项目、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时间和代收代办项目,服务范围、站点、承诺,纪律规定,新出台政策,公共服务调整计划,故障处理情况,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的方式和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并发布停水、停气公告和液化气市场价格等。

(3)加强“12319”城建服务热线建设工作情况。目前,我省地级市和大部分县城均已开通了“12319”和“96198”服务热线。各地各企业按要求安排专人及时回复和处理城乡居民对供水、供气、环卫、公共交通、城市管理等的建设事业咨询、投诉、求助、抢险、抢修等,人民群众满意率普遍提高。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通过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宣贯会、接受媒体专访、门户网站发布消息等方式,重点对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等6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和热点舆情回应。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依法按时办结18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一)升级门户网站,开通公共服务专栏。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新版网站于9月底上线运行,实现了信息智能检索功能、提高了网站浏览器兼容性、完善了规划计划和政策法规解读栏目,新增保障性住房查询,房屋产权登记,商品房、公积金、燃气、物业办理指南等服务。

(二)开通政务微信,形成信息公开新媒体。我厅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建立起了“四川建设”政务微信,共设置三大类11项在线服务功能,包括公告公示、办事指南、审批查询、下载中心、资质证书领取须知、企业信息查询、人员信息查询、项目信息查询、优良行为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上咨询等。

(三)整合业务数据,提升行政审批办事效率。年初,我厅对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电子材料上传、审批、打包等功能,与住建部受理系统实现了对接。3月,对入川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了部分调整,已实现施工、监理、招标、园林、物业等入川企业的网上登记备案。4月,组织上线了勘察设计科技管理平台,实现对我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审图机构的动态监管核查。5月,经升级改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实现了对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权限的下放,企业申报时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各类人员证书等纸质材料。前三季度,我厅还实施了园林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工程建设招标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勘察设计审图人员备案系统、项目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等。通过完善功能、整合数据,为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打造省级监管平台。实施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已完成监管大厅、视频会议室等场地装修,基本完成机房环境建设,大部分硬件设备已安装上架。已完成基础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交换、数据挖掘、考核评价、大屏幕展示、省级视频监管、协同督办、应用维护、数据上报、信息发布、燃气供应区域GIS管理、个人住房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应用系统开发,进入封闭测试阶段。综合监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已进入封闭开发阶段。9月中旬,我厅向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业务信息系统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与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数字化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为年底省级监管平台顺利启动做好准备。

六、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措

2015年,我们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突出公开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依法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普遍关注的政务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稳妥处理各种诉求和矛盾,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整合资源力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健全完善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配套制度。组织力量对系统内政府信息及时归集、整理和编报。抓好厅门户网站和省级平台建设,发挥政务微博、微信作用,提升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的综合功能。

(三)加强指导监督,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努力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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