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

时间:2014-10-24 11:02:56 | 关注度:125

    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 ——我国建设法治政府述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抉择,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不断迈出重大步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必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给权力设置边界,打造高效政府

    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三份“清单”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简政放权先行、制度建设跟进,以润物细无声的法治精神与制度建设,推动改革从政策推动向法治引领转变。

    经济学家吴敬琏表示,通过制定负面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基本站住了。由此衍生出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改革,正在确立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

    在经济学家常修泽看来,“三张清单”三位一体,具有清晰的逻辑:“负面清单”从经济改革切入,瞄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打破许可制,拓宽创新空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行政体制改革入手,界定政府权力边界。

    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资质资格认定事项被取消或下放。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至此,本届政府中央层面的核准工作量减少约76%。

    与此同时,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出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着眼于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透明”政府

    让政府政策透明,是依法治国执政理念的内在要求。让权力运行透明,是建设现代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打造“透明”政府上不断探索跨越,力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八大以来,在依法治国、职能转变、作风转变等一系列举措的推动下,我国在打造“透明”政府上全面提速。权力公开、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的“必答题”而非“选择题”:    ——各级政府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权力清单”,“阳光行政”越来越成为一种新气象;    ——政府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财政审计结果和整改等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阳光财政”日成趋势;    ——各级政府通过各种媒体及时、权威、全面、准确发布政务信息,以“阳光问政”加强与百姓互动;    “敢于公开、主动公开、充分公开,彰显出政府大力推进政府政务公开的信心、决心和勇气。让百姓看得到、看得懂、信得过,正是政府对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

    让权力受到有效监督,打造“责任”政府

    今年6月国务院启动全面大督查,并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采取走访企业、入户调查座谈等方式,督查简政放权、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棚户区改造、扶贫开发、农村饮水安全等改革、发展、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意味着做出评估结论的机构或个人既非政策制定者,也非执行者。其实质是一种更客观的社会监督。”中央党校国家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说。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让监督的阳光照射到权力运行的每个角落,才能有效消除各种滥用、私用公权力的“腐败微生物”,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福利。

    专家指出,虽然我国行政执法的监督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在执行中还缺乏有效整合,多是事后监督和被动监督,还难以对行政行为全过程监督,并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而有效的监督能防止行政权异化,建设法治政府不能忽视对行政权的监督。

    “法治政府的标准是有限有为、透明公开、权责一致、便民高效。政府行使决策、执行、监督等各项权力均应符合这一标准。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做到法治政府,真正推进和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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