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22 11:18:11 | 关注度:221 次
一、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基本情况
“5.12”汶川特大地震使我省灾区城乡住房损毁十分严重,但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城乡受灾群众正逐步搬 进过渡安置房。截止7月11日,全省已累计建成过渡安置房169.9786万套,其中: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125.0206万套、占73.55%,省外援 建活动板房43.0788万套、占25.34%,政府统建及社会捐建1.8792万套、占1.11%。
六个重灾市州累计建成过渡安置房149.7759万套,占全省总量的88.11%,18个极重灾县(市、区)累计建成过渡安置房98.2892万套,占全省总量的57.82%,详见下表1、表2。
六个重灾市(州)过渡安置房建设进展情况表(表1)
18个极重灾县(市、区)过渡安置房建设进展情况表(表2)
二、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省委刘奇葆书记和省政府蒋巨峰省长高度重视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房建设,多次开会专题研究并深入到建设现场调研,强调要把解决安置过渡住房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 务和最基础、最核心的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立足于保证群众安全过冬,力争在8月上旬前让受灾群众住进过渡性安置房。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决 定由指挥部成员黄彦蓉副省长负责协调,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协调全省过渡安置房的建设工作。黄彦蓉副省长迅速召集了省直有关部 门和重灾区六市(州)政府及部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并适时召开现场会议推进此项工作,通过省外援建与省内自建相结合,省级有关部 门和灾区地方通力协作,在地震灾区掀起了建设过渡安置房高潮。四川省建设厅成立了杨洪波厅长为组长、各副厅长为副组长、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过渡安 置房建设领导小组,并组成六个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驻扎重灾区六个市(州),帮助和指导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
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重灾区各地政府是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并要求要限时完成过渡安置点规划选址工作,加快场地平整和基础设施配 套,并加强与省外援建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按期完成过渡安置房建设目标任务。重灾区六市(州)和重灾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按要求迅速成立了相应的过渡安置房 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迅速行动,抓紧落实安置点规划选址,并组织施工队伍抓紧进行场地平整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 工作。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帮助和指导地震灾区做好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并积极调动省内其他市(州)对六个重灾区市 (州)安置点场地平整进行对口支援。
(二)明确工作思路,制定政策措施
省委、省政府决定奋战3个月,解决我省地震重灾区群众过渡性安置问题。为此明确了“援建与自建相结合,统筹协调,多方努力,共同推进,采用多种建设方式搞 好群众过渡性安置工作”的基本原则。省政府强调:在省外援建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解决全省受灾群众的过渡安置房建设问题:一是发 动群众就近选址,就地取材自建过渡房或投亲靠友,政府给予每户一定的补贴;二是由地震灾区各地政府统筹建设一些过渡安置房;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过渡房建 设,实行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安置。
为加强对地震灾区农村居民自建过渡安置房的指导,省建设厅及时下发了《地震灾区农村居民自建过渡房导则》(厅应指办[2008]34号),为加强对城镇居 民过渡安置活动板房建设的指导,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四川省建设厅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5.12”地震救灾过渡安置规划导则》(川? 办发电[2008]67号),对过渡安置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