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时间:2018-12-12 11:41:55 | 关注度:199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5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项或单项合同额15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项;

    (2)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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