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主要就是组织建筑施工人员,完成工程方分包的劳务作业。当然,除了劳务分包的主项业务外,公司还可以将工程施工、材料销售等纳入经营范围。所以,在取名的过程中,并不需要突出劳务方面的内容,而可以有多样的选择。然而,在公司新成立的过程中,起名完成后,核名却是不得不完成的一项步骤。如果没有通过核名,企业就无法开展后续的注册登记,也就无法顺利开业。那么,建筑劳务公司核名有哪些要求,办理起来有需要什么手续呢?
1、要求
(1)完成公司取名,一般要选择5个以上的名称,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备用;
(2)所起的名称,与建筑劳务公司的经营范围要相符,不能出现无关的内容;
(3)起名要严格按照地区+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的规定,当然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但需要满足相关条件;
当然,在正式办理之前,企业具体出资、办公场地等,都需要确定好的,也可以算作一种要求。
2、手续
(1)到工商部门领取申请书,了解相关办理要求;
(2)确定出资、办公地址、经营范围等,以便在申请书上填写好相关内容;
(3)准备好验资报告或认缴证明、办公地址证明等相关证明,以及法人资料和委托文件等材料;
(4)到工商部门进行办理,提交申请书和证明材料,通过后获得名称核准通知书。
注意事项
(1)核名申请应到公司将来注册地的主管部门,不能到其它地区办理;
(2)用于核准的名称,不得出现重名或是其它禁止的情况,以免无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