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2015年第三期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任培训班的

时间:2015-08-28 14:32:10 | 关注度:96

  举办2015年第三期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全区建筑类企业及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不断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及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按培训计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将于7 月13日举办2015年第三期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

  (二)为本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

  (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年龄在18至55周岁;

  (四)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报“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

  (一)培训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上课时间:上午9:00—12:30   下午15:30—18:00;

  考试时间:7月20日;

  (二)培训地点: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金珠西路103号)。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7月7日至7月10日止(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培训管理科(金珠西路103号)。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下载《全区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报名表》并认真填写(填表时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

  (二)报名时应提交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电子照片;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粘贴于报名表右下角,复印件必须与原件大小一致,不得用放大或缩小的扫描打印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报“专职安全员”时需携带高中以上文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报“项目负责人”时需携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报名程序

  (一)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交于培训管理科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到财政指定银行转账缴费(未经报名资格审核直接缴费者,缴费无效且费用无法退还);

  (三)将报名表和银行转账汇款凭条交于总务科换取发票;

  (四)将报名表送回培训管理科。

  七、其它

  (一)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准进入考场。

  (二)考试需携带的考试工具有: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

  附件:《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任培训报名表》

  联系人:加措,联系电话:0891—6862128转8302。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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