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十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换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津建设便函字〔2015〕11 号
关于2015年第十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和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网予以公示。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17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委勘察设计管理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委勘察设计管理处咨询。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邮政编码:300204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
序号 |
(地区)部门 |
企业名称 |
申请内容 |
公示意见 |
1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天津中建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延续 |
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延续 |
2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天津规划设计研究院 |
机械行业甲级-延续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延续 |
同意机械行业甲级-延续
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延续 |
2.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
2015年4月2日
(联系人:康 洁;联系电话:022-2846811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