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二批换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2-21 15:05:16 | 关注度:135

  关于开展第二批换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的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开展第二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2009年7月底前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已通过2011年、2013年延期复核和2015年继续教育考核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二、换证所需资料

  1、换证人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申请表》(附件1);

  2、本年度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盖章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体检表》(附件2);

  3、用人单位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汇总表》(附件3);

  4、市建委2009年7月底前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

  5、换证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验证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换证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7、换证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8、用人单位出具换证人2014年和2015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表》(附件4为样表,仅供未建立人员管理档案的单位参考)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建立人员管理档案的单位需提供换证人无违规作业证明。

  三、受理部门及换证程序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由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用人单位组织换证人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规范名称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申请表》,汇总换证人员的相关资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贴于档案袋上,同时一并报送该汇总表的电子文件。

  3、2015年7月6日—17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到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4、受理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申请资料经审验合格的,统一核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各用人单位按照通知时间到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统一取证。

  5、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地址: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17层1709室、1710室。

  联系人及电话:周洁  23368460

  孙宁  23368493

  2015年7月6日

  附件: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申请表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体检表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汇总表

  4、20__年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表(样表)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规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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