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专业丙级要件材料

时间:2015-09-03 10:34:39 | 关注度:150

  工程设计专业丙级要件材料

  要求:

  3-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3-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办事程序:

  ①登陆陕西建设网

  ②进入便民服务中心页面

  ③进入办事指南相应业务窗口

  ④登陆业务系统填写并提交上报资料,并通过系统内打印业务申请相关资料

  (对于无业务系统的:填报下载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⑤携带装订成册的资料到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办事窗口递交材料

  ⑥材料受理后等候审核

  即办件:在大厅等候并留意LED屏显示审核结果;

  期办件:企业回去等候并留意便民服务中心网页公示公告栏

  ⑦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手续到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领取证书。

  材料要求:

  (一)要件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6、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7、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9、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10、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二)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提供,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份。如涉及水利、交通、信息产业、铁路、民航等行业,每增加一个行业,增加一份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

  2.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胶装),并有目录和分类编号;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请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非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3.需报住建部审批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企业按住建部网站要求准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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