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是去年(2015年)的时候,国务院发布[国发[2015]11号]文件,正式宣布取消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也就在当年,人社部组织的资格考试中,没有了物业管理师。而截止2016年底,相应的资格考试,也没有恢复的迹象。当然,就大部分专家的看法,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不会取消。只是考试的组织方,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放到相关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但是,以后获得的证书,就没有住建部的红印了。对于以往的物业管理师来说,在资格证书遗失后,应该是积极申请补办。
1、登报遗失
在证书遗失的第一时间,个人就要找到当地的报刊,进行遗失的声明。需要注意的是,选择遗失登报的报纸等级,主管部门会有一定要求(如四川要求省级以上)。
2、网上申请
之后,可以登陆到主管部门官网,完成网上申请手续。在此过程中,还需要下载补办登记表,按要求详细填写各项内容。
3、材料准备
在登记表下来后,就可以准备各项材料,方便后续现场提交了。关于补办申请所需的材料,具体包括: ①刊登遗失证明的报纸;②物业管理师证书;③补办登记表;④个人身份证明;⑤单位证明。
4、实地申请
一切就位后,就可以到当地主管部门的服务窗口,完成遗失补办申请。在此过程中,服务人员会进行审核,材料有误的会要求重新准备。
5、审核颁证
在主管部门受理后,会在一定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公示合格的就会被颁发新证。但是公示未通过的话,就得是针对原因进行改正,等待下次申请了。
当然,也不是说看完流程说明,物业管理师们就能补办成功了。小编想要提醒的是,由于各地情况不同,申请流程和要求会有所变化。因此,要想顺利领到新证,最好还是提前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