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需要原单位当地的建委盖章吗?我想问下建造师注册证,执业印章掉了,现在补办,交到致民路,需要原单位的建设厅盖章吗?原单位在汶川,册地也是汶川, 属于阿坝州。
答:
你好,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所属企业申请材料应交所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1、省级及以上报纸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1份;
3、证书遗失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两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须相纸冲印);
5、原《执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限2012年度及以往年度考试通过的人员);
6、执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的个人申请(样表在四川建设人才网---表册下载中下载);
7、证书遗失人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书遗失证明(样表在四川建设人才网---表册下载中下载)。
备注:
1、执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每年5月和11月集中受理,按属地划分(哪里发放哪里补办)进行;
2、凡在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85439923、85222456)办理遗失补办;
3、市(州)考点合格证书遗失补办受理地址查询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首页---最新公告---《四川省各类人事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办法》;
4、省级及以上报纸(如: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经济报、四川法制报)刊登证书遗失申明需注明:现单位名称、证书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年度及名称、证书编号、遗失作废等内容,提供的报纸须为整版,不能裁剪。
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