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召开《洪泽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成果专家论

时间:2015-09-01 10:38:25 | 关注度:374

    洪泽县召开《洪泽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成果专家论证会。2015年8月18日,由淮安市规划局、洪泽县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的《洪泽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评审会在洪泽县人民政府召开。

    《洪泽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总规》)由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编制。《总规》立足洪泽生态水乡环境和资源条件,按照“资源保护、县域统筹、可持续发展、突出特色”“四大原则”,围绕“网络一体型城乡空间结构整合、产城融合型全民充分就业、幸福人本型文化资本构建、生态宜居型循环社会建设、一体统筹型体制机制创新”“五大战略”,打造独具魅力的湖滨生态旅游城市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带动县域城乡发展,将洪泽建设成为美丽、创新、幸福、富裕的淮安市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专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编制汇报,认为《洪泽县城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编制工作思路清晰,体系完整,特色鲜明,提交论证的规划成果目标明确,资料翔实,内容较全面,符合洪泽县的实际和城乡发展要求,基本达到了国家和省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规划提出的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与目标基本符合洪泽的实际和城市发展需求,县域空间布局基本合理。为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专家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与上位规划以及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在环洪泽湖、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区域交通、旅游与产业布局等方面加强与周边县区的衔接与协调。补充完善镇村布局现状及规划内容,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应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规定。细化县域综合交通组织,进一步研究县域路网结构、交通枢纽、高速公路出入口,综合考虑通用机场、港口码头、旅游交通设施等规划布局。处理好盐化工片区、乡镇工业集中区与城镇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规划,构建良好的生态、生产与生活的安全格局。细化近期建设规划内容,完善和规范规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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