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1 14:37:54 | 关注度:70 次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哈尔滨市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面积(㎡) | 勘查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实验楼(24240m2) | 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 建筑市场: | 1项目经理挂证问题,交厅执法局调查处理。 |
黑龙江寒地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1、项目经理狄阳疑似挂证; | 2.其它问题责成哈尔滨市建委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哈尔滨方舟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2、总承包单位没有和劳动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 |||
黑龙江同舟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质量: | |||
黑龙江佳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 1、未经设计同意在二层增加间隔墙; | |||
哈尔滨利民开发区质量检测公司 | 2、砼存在跑浆现象; | |||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 3、钢筋加工检验批验收时未核算超强比和屈强比。 | |||
安全: | ||||
1、正门大厅洞口防护未设置防护网、楼梯临边防护不合格,洞口临边未按规定安全防护; | ||||
2、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安全交底,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对现场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 ||||
3、现场塔吊、脚手架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 ||||
2 | 哈尔滨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楼(3821.85 m2) | 1. 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建筑市场: | 1. 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不在岗,给予该施工企业通报批评; |
2. 哈尔滨市建筑工程研究设计院 | 1、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不在岗; | 2、其它问题责成哈尔滨市建委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3. 哈尔滨飞达规划建筑设计有限责任 | 2、专业分包没采用合同文本,没有备案; | |||
4. 黑龙江恒远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3、招标文件不允许分包,但总承包单位分包部分工程。 | |||
5. 黑龙江飞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质量: | |||
6. 哈尔滨利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施工现场已绑扎钢筋存在锈蚀现象; | |||
7. 黑龙江省城镇住宅建筑工程公司 | 2、部分已拆模的砼柱无同条件拆模试块报告; | |||
3、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较乱,且钢筋未采取防雨措施; | ||||
4、模板设计计算与工程实际不符。 | ||||
安全:塔吊使用前未检测,项目负责人未组织起重机械使用前验收。 | ||||
3 | 哈尔滨市太古时代广场4号楼 | 1. 哈尔滨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市场:1、总承包单位有一名安全员不在岗。 | 1、总承包单位有一名安全员不在岗问题,给予该企业通报批评,同时责成哈尔滨市建委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2.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院设计院 | 质量:无。 | |||
3. 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 | 安全:无。 | |||
4. 哈尔滨市筑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
5. 哈尔滨诚泰房屋建设监理公司 | ||||
6. 黑龙江省伟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7. 江苏南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4 | 东北农业大学公共基础教实验楼中心(22000m2) | 1.东北农业大学 | 建筑市场:1、 劳务分包合同没有备案;2、建设单位分包该项目的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疑似肢解工程。 | 责成哈尔滨市建委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2.哈尔滨鸿宇工程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 质量:1、施工现场发现部分已绑扎箍筋弯钩角度不足。 | |||
3.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安全:1、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 |||
4. 黑龙江安平施工图审查公司 | ||||
5.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 ||||
6.黑龙江鹏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
7.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5 | 广大锦富华园G1楼 | 1.哈尔滨广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市场: | 1、总承包单位二位安全员没在岗问题,给予该企业通报批评; |
2.哈尔滨玉泉地质工程勘察院 | 1、2013年停工超过规定时限,没有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 2、监理公司总监和电气监理工程师没在岗问题,给予该监理企业通报批评; | ||
3. 黑龙江寒地建筑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总承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 3、其它问题责成哈尔滨市建委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4.黑龙江省恒远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公司 | 3、总承包单位二位安全员没在岗; | |||
5.哈尔滨天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4、监理公司没有办理总监变更手续,同时一名电气监理没在岗。 | |||
6.哈尔滨市阿城区金实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质量: | |||
7.哈尔滨金瑞建筑有限公司 | 1、砼观感质量较差,个别部位粗骨料外漏; | |||
2、砼养护不及时, 9—10层砼构件有龟裂现象; | ||||
3、同条件试块留置不规范,标养室温湿度不符合规定; | ||||
4、部分剪力墙钢筋间距存在偏差,且绑扎不实。 | ||||
安全: | ||||
1、临时用电无保护零线、未设置三级配电,未采用TN—S保护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 ||||
2、钢筋加工区在塔吊起重臂回转半径内未按照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棚; | ||||
3、悬挑维护脚手架基础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标准施工 | ||||
4、塔吊、升降机、脚手架等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 ||||
5、项目负责人未落实住建主管部门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无隐患整改报告; | ||||
6、现场塔吊停用超2年再使用未进行检测,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要求组织塔吊使用前验收检测; | ||||
7、监理单位监理通知单、监理日记等内业材料内容不闭合,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 ||||
8、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方案施工悬挑脚手架、未检测合格塔吊违规使用等问题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 ||||
9、监理单位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未签署时间,未对专项施工方案认真进行审查。 | ||||
6 | 上京广场商住小区8号楼 | 1. 黑龙江省龙安房屋建设开发公司 | 建筑市场: | 1.总承包单位项目班子成员均不在岗,疑似企业资质挂靠,交厅执法局调查处理。 |
2. 哈尔滨市建筑工程研究设计院 | 1、没有提供工程进度款和预付款相应票据; | 2.监理单位三名监理工程师未办变更手续,给予该监理企业通报批评; | ||
3. 哈尔滨市永大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二名安全员、质量员不在岗。 | 3 其它问题责成哈尔滨市建委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4.黑龙江省恒远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3、合同凝似阳阴合同、大小合同,合同价格低于成本价。 | |||
5. 黑龙江飞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4、监理公司3名监理工程师未办变更手续。 | |||
6. 黑龙江金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质量: | |||
7. 黑龙江省金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圈梁在洞口处未见搭接; | |||
2、柱钢筋隐蔽验收记录中主筋数量与设计不符; | ||||
3、施工内业使用的GB50204不是现行版本。 | ||||
安全: | ||||
1、架子工等特种人员无安全交底,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对现场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 ||||
2、临时用电无保护零线、未设置三级配电,未采用TN—S保护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 ||||
3、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 ||||
4、电工罗家兴无省住建部门核发特种人员证书,施工单位违规使用无证特种人员。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农垦总局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面积(㎡) | 勘查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胜利农场艺体馆工程(4756.7m2) | 1.黑龙江省胜利农场 | 建筑市场:1、监理公司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没在岗。 | 1. 水暖、电气监理人员不在岗问题,给予该监理企业通报批评; |
2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 质量:1、后浇带施工措施不符施工规范规定。 | 2. 其它问题责成农垦住建局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3.黑龙江省九洲方圆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4.哈尔滨农垦宝厦建设工程量有限公司 | ||||
5.黑龙江恒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6.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金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7.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2 | 中央储备粮浓江直属库建仓项目(11274m2) | 1.中央储备粮浓江直属库 | 建筑市场: | 1施工单位项目班子个别成员不在岗问题,给予该企业通报批评; |
2.黑龙江省佳木期地质工程勘察院 | 1.施工单位项目班子个别成员不在岗。 | 2.监理公司8名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给予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记录该监理公司不良信息记录1年; | ||
3.国贸工程设计院 | 2、黑龙江正信监理公司投标书中的8名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现场有三名监理工程师没有相应的变更手续。 | 3. 其它问题责成农垦住建局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4.哈尔滨农垦宝厦建设工程审查公司 | 质量: | |||
5.黑龙江正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砌筑砂浆现场搅拌配合比标示牌中配合比与设计不符; | |||
6.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金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2、墙体砌筑存在干砖上墙现象; | |||
7.江西中耀建设有限公司 | 安全: | |||
1、临时用电无保护零线、未采用TN—S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 ||||
2、钢筋加工区在塔吊起重臂回转半径内未按照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棚; | ||||
3、监理单位监理通知单、监理日记等内业材料内容不闭合,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 ||||
3 | 七星农场 中心敬老院及建三江管理局残疾人托养中心(4000 m2) | 1.黑龙江七星农场 | 建筑市场: | 1总承包单位项目班子个别成员不在岗问题,给予该企业通报批评; |
2.黑龙江省合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 1、没有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劳动工资和劳动合同的相应材料;2、总承包单位项目班子个别成员不在岗; | 2监理公司个别监理工程师不在岗问题,给予该监理企业通报批评; | ||
3.沈阳建筑大学建筑设计院 | 3、黑龙江恒益建设管理公司个别监理工程师不在岗,施工现场总监李勇没有相应变更手续,其总监李勇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总监职务。 | 3. 其它问题责成农垦住建局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4.黑龙江精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
5.黑龙江恒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6.黑龙江省建三江金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7.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 | ||||
4 | 七星农场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6762.64 m2) | 1.七星农场 | 建筑市场: | 1.项目经理不在岗问题,给予该施工企业通报批评; |
2.佳木斯市四维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赵秋爽不在岗; | 2.电气监理工程师、水暖监理工程师不在岗问题,给予该监理企业通报批评; | ||
3.沈阳建筑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2、黑龙江恒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气监理工程师、水暖监理工程师不在岗。 | 3. 其它问题责成农垦住建局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4.哈尔滨农垦宝厦建设工程审查有限公司 | 质量: | |||
5.黑龙江恒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砼为现场搅拌,配合比采用体积比,未执行重量比;2、砼养护不及时; | |||
6.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金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3、施工图审查报告要求基础与基础梁短柱应为高加密箍筋,施工现场已完成一半的砼短柱浇筑,其余短柱箍筋未加密; | |||
7.黑龙江农垦鑫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4、基础与基础梁短柱钢筋隐蔽验收记录未见。 | |||
安全: | ||||
1、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 ||||
2、电工、混凝土搅拌机司机等特种人员无安全交底,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对现场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 ||||
3、临时用电、土方施工前无专项施工方案,项目负责人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4、监理单位监理通知单、监理日记等内业材料内容不闭合,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 ||||
5、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土方施工前无专项施工方案违规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 ||||
5 | 中央储备粮建三江直属库建仓项目施工(46070m2) | 1.中央储备粮建三江直属库 | 建筑市场: | 1施工单位项目班子个别成员不在岗问题,给予该企业通报批评; |
2.黑龙江省佳木斯地质工程勘察院 | 1、投标项目班子个别成员未在岗。 | 2.监理公司的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没在岗问题,给予该监理企业通报批评; | ||
3.国贸工程设计院 | 2、黑龙江正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没在岗。 | 4. 其它问题责成农垦住建局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4. 国贸工程设计院 | 质量: | |||
5.黑龙江正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砌体工程水平灰缝超偏差; | |||
6.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金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2、未提供砌体检验批验收记录; | |||
7.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主体砌筑材料无出厂合格证; | |||
4、施工图要求不得在梁、柱、墙内留孔,现场留孔较普遍;5、未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沉降观测。 | ||||
安全: | ||||
1、施工现场3、4、5平房仓(无排水、无垫层、无垫板)未按照规定施工,安全网张挂不严密、未超过施工层,不符合标准要求。 | ||||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方案施工落地脚手架等问题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森工总局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面积(㎡) | 勘查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项目 | 1.黑龙江省方正国有重点林区管理委员会 | 建筑市场:项目经理张洪双没在岗。 | 1.项目经理不在岗问题,给予该施工企业通报批评; |
(2294m2) | 2.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 质量: | 2. 其它问题责成森工总局住建局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3.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 1、砌体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组砌方法错误,存在暗通缝; | |||
4.黑龙江省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森工分公司 | 2、砼柱已拆模,无同条件拆模试块强度报告。 | |||
5.黑龙江江龙建设监理所 | 安全: | |||
6.绥化远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临时用电无保护零线、使用不合格断路器开关,未采用TN—S保护系统;2、监理单位监理通知单、监理日记、会议纪要等内业材料内容不闭合,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 |||
7.黑在江省苇林基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2 | 方正林业局2015年棚户区改造局址新建工程(胜利街第二安置区)2号楼 | 1.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 | 建筑市场: | 1.项目班子成员不在岗问题,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记录该施工企业不良信息1年; |
2.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 1、佳木斯合林监理公司中标通知书中个别监理工程师没在岗; | 2.监理公司个别监理工程师不在岗问题,给予该监理企业通报批评; | ||
3. 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 2、总承包单位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都没在岗;3、施工总承包合同疑似阴阳合同、大小合同。 | 3. 其它问题责成森工总局住建局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4. 黑龙江省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森工分公司 | 质量: | |||
5. 佳木斯合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砌体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组砌方法错误,存在暗通缝; | |||
6.绥化远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2、砌筑砂浆现场搅拌配合比标示牌中配合比与设计不符。 | |||
7.牡丹江市大东建筑总公司 | 安全: | |||
1、塔吊司机、电工、架子工等特种人员无安全交底,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对现场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 ||||
2、项目负责人未落实监理单位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无隐患整改报告。 | ||||
3、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 ||||
3 | 方正林业局2015年棚户区改造局址新建工程(胜利街第三安置区第一标段)8号楼 | 1.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 | 建筑市场: | 1.二名监理工程师都没在岗问题,给予该监理公司通报批评; |
2.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 1、佳木斯合林监理公司中标通知书中二名监理工程师都没在岗; | 2、责成森工总局住建局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3. 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 2、施工总承包合同疑似阴阳合同、大小合同。 | |||
4. 黑龙江省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森工分公司 | 质量: | |||
5. 佳木斯合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砌体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组砌方法错误,存在暗通缝; | |||
6.绥化远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2、水平灰缝偏超差较普遍; | |||
7.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3、砌体工程中留置马牙槎不符合规定; | |||
安全: | ||||
1、架子工、塔吊司机等特种人员无安全交底,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对现场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 ||||
2、项目负责人未落实住建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无隐患整改报告。 | ||||
4 | 方正林业局2015年棚户区改造局址新建工程(胜利街第三安置区第二标段)6号楼 | 1.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 | 建筑市场: | 1.二名监理工程师不在岗问题,给予该监理公司通报批评; |
2.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 1、佳木斯合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二名人员不在岗,有一名监理工程师专业和年龄均不符合监理要求; | 2.其它问题责成森工总局住建局督办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3. 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 2、.施工总承包合同疑似阴阳合同、大小合同。 | |||
4. 黑龙江省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森工分公司 | 质量: | |||
5. 佳木斯合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砌体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组砌方法错误,存在暗通缝; | |||
6.绥化远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2、水平灰缝偏差较普遍; | |||
7.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砌体工程中留置马牙槎不符合; | |||
4、施工内业使用的GB50204不是现行版本; | ||||
安全: | ||||
1、架子工等特种人员无安全交底,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对现场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 ||||
2、监理单位监理通知单、监理日记、会议纪要等内业材料内容不闭合,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齐齐哈尔市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勘查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三合家园B区7号楼 | 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市场: | 1.由齐齐哈尔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齐翔建工集团腾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没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 2.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不落实扣6分。 | ||
大庆市胜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2、施工许可证发放日期晚于开工日期。 | |||
3、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少,专业分包、劳务、材料设备等均未付款。 | ||||
招投标: | ||||
1、招标环节没有施工图审查手续。 | ||||
2、未委托代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招投标,根据政府会议纪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组织项目招投标活动。 | ||||
质量: | ||||
1、未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 ||||
2、施工、监理单位无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 ||||
3、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建设单位批准,内容深度不够、针对性不强; | ||||
4、监理旁站记录流于形式,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记录; | ||||
5、电表箱、消火栓箱未按设计要求设混凝土框; | ||||
6、现浇混凝土存在涨模、接槎不平整缺陷; | ||||
7、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备相应规范、标准。 | ||||
安全: | ||||
1、建设单位没有定期对施工现场组织安全检查,没有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会议,未下全管理的书面材料。 | ||||
2、监理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到位。 | ||||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认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脚手架等使用前的验收。 | ||||
2 | 福鼎家园小区23#楼 | 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市场: | 由齐齐哈尔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齐翔建工集团天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没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 |||
齐齐哈尔利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施工许可证发放日期晚于开工日期。 | |||
3、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少,专业分包、劳务、材料设备等均未付款。 | ||||
招投标: | ||||
招标环节没有施工图审查手续。 | ||||
质量: | ||||
1、未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 ||||
2、图纸会审记录中涉及外墙保温材料变更事项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 ||||
3、隐蔽验收不全面,防潮层做法及基础外侧回填非冻胀性土等项无隐蔽记录; | ||||
4、监理监管不闭合:基础回填级配砂石无旁站记录,对监理通知整改事项复查不够; | ||||
5、楼梯间电表箱未按设计要求做混凝土框; | ||||
6、现浇楼梯混凝土施工缝留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 ||||
7、同条件试块标识不清。 | ||||
安全: | ||||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TN-S保护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未按照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 ||||
2、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 | ||||
3 | 齐齐哈尔第五十一中学艺体楼 | 齐齐哈尔第五十一中学 | 市场: | 由齐齐哈尔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齐翔建工集团翔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施工许可证发放日期晚于开工日期。 | |||
黑龙江广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建设单位付款少,专业分包、劳务均未付款。 | |||
质量: | ||||
1、技术交底记录针对性不强; | ||||
2、图纸会审记录、验槽记录无监理单位签章; | ||||
3、部分隐蔽验收记录无验收结论; | ||||
4、现浇楼梯混凝土施工缝留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 ||||
5、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构造柱钢筋位置,构造柱钢筋移位; | ||||
6、无缺陷处理方案; | ||||
安全: | ||||
1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采用TN-S保护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未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 ||||
2、洞口、临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 | ||||
3、监理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到位。 | ||||
4 | 碾子山区文革里地段4#楼 |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 市场: | 由齐齐哈尔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和调查结果。 |
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农民工保障金未缴纳,但政府同意不缴纳,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 |||
齐齐哈尔市鹤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施工单位未使用劳务公司,自己招聘工人,但不能提供现场使用工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 |||
3、建设单位付款少,劳务付款少。 | ||||
招投标: | ||||
招标环节没有黄证、绿证及施工图审查手续,以政府会议纪要为根据进行招投标活动。 | ||||
质量: | ||||
1、图纸会审记录、验槽报告未经勘查、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 ||||
2、无钢筋焊接工艺检验; | ||||
3、电表箱洞口未按设计要求做混凝土框; | ||||
4、卫生间混凝土翻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 ||||
5、现浇楼梯混凝土施工缝留设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 ||||
6、个别大于300mm洞口未按规范要求设混凝土过梁; | ||||
安全: | ||||
1、建设单位未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
2、监理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到位。 | ||||
3、施工现场无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 | ||||
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按 规定组织编制、认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 施工方案。 | ||||
5 | 碾子山区繁荣南(三期)棚改小区1#楼 |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 市场: | 由齐齐哈尔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齐翔建工集团中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农民工保障金未缴纳,但政府同意不缴纳,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 |||
齐齐哈尔天成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2、建设单位付款少,劳务付款少。 | |||
招投标: | ||||
招标环节没有施工图审查手续。 | ||||
质量: | ||||
1、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未经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时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与统一标准不符; | ||||
2、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细则编制针对性不强,均没有伸缩缝质量控制技术措施; | ||||
3、个别构造柱未按要求留设 | ||||
4、同一连接区段钢筋搭接接头百分率超过规范要求,同条件试块留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 ||||
5、施工单位现场未按要求配备相关规范标准。 | ||||
安全: | ||||
施工现场无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 |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深度不够,技术含量低,不能指导施工。 | ||||
3、项目负责人未组织隐患排查,未组织对模板支撑,塔吊、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使用前的验收,安全员不在岗。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大庆市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勘查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大庆人民医院教学综合楼 | 大庆人民医院 | 市场: | 由大庆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大庆市广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桩基础专业分包合同未使用统一合同文本,未备案。 | |||
大庆大豪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质量: | |||
1、防雷接地引下线锈蚀,焊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 ||||
2、现浇混凝土覆盖、养护不及时。 | ||||
安全: | ||||
1、建设单位未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
2、监理单位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 | ||||
3、安全专项方案不齐全,缺少脚手架安全专项方案,配电室不合格,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齐全。 | ||||
2 | 大庆阿斯兰小区1#楼 | 大庆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市场: | 由大庆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 | 1、没有预付款,合同约定工程封顶付款50%。 | |||
大庆开发区振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未招标,直接发包。 | |||
招投标: | ||||
企业自筹资金项目,项目达到招标规模,没有进行邀请招标而采取的直接发包的方式。 | ||||
质量: | ||||
1、单肢箍筋弯钩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 ||||
2、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时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与统一标准不符; | ||||
3、标养试块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 | ||||
4、混凝土试块留置组数及统计评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 ||||
5、现浇混凝土存在烂根、泌浆等质量缺陷。 | ||||
安全: | ||||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是电气工程师编制,所有安全专项方案编制的深度不够,技术含量低,不能指导施工。 | ||||
2、监理单位对方案审查不严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不足。 | ||||
3 | 大庆绿城御园凌霄苑3#楼 | 绿城恒基(大庆)置业有限公司 | 质量: | 1.由大庆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 | 1、无图纸会审记录; | 2.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不落实扣6分。 | ||
黑龙江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无桩基检测报告; | |||
3、检验批验收无验收记录; | ||||
4、剪力墙暗柱箍筋不符合设计要求,缺少单肢箍; | ||||
5、个别钢筋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 ||||
6、现浇混凝土养护不符合规范、规程要求,未覆盖和洒水保持湿润。 | ||||
安全: | ||||
1、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不齐全,未登记建档。 | ||||
4 | 上东九号二期一标段5#楼 | 大庆富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 | 1.由大庆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检测结果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罚,责成建设单位对构件实体质量进行处理,并向省厅上报处理结果。 |
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施工现场无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 2.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扣6分,对施工、监理单位记质量不良行为记录。 | ||
大庆市龙凤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隔墙砌筑后植拉结筋竖向位置有不赶模数与灰缝不对应情况; | |||
3、电表箱及砌体大于2.1m洞口未按设计要求设置砼抱框; | ||||
4、现浇楼梯施工缝留设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并存在夹渣现象。 | ||||
5、抽查构件回弹强度推定值不符合设计要求。 | ||||
安全: | ||||
1、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安全质量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 ||||
2、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齐全。 | ||||
5 | 杜蒙县馨和雅苑1#综合楼 | 杜尔伯特馨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市场: | 由大庆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大庆恒祥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桩基础专业分包合同未使用统一合同文本,未备案。 | |||
大庆市龙凤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建设单位付款少。 | |||
3、施工单位未使用劳务公司,说是自己单位职工,但不能提供现场工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 ||||
4、给专业分包付款凭证未见到。 | ||||
质量: | ||||
1、无桩基检测报告; | ||||
2、桩施工记录无桩成孔深度及标高量测数据,监理无旁站记录; | ||||
3、图纸会审记录未经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 ||||
4、无基础回填土检测报告; | ||||
5、剪力墙钢筋保护层垫块安放不符合方案要求; | ||||
6、柱、剪力墙主筋移位,加密区箍筋未按要求加密; | ||||
7、电渣压力焊存在焊熘不饱满、接头出上下钢筋不同心、倾斜角超规范要求等缺陷; | ||||
8、施工、监理现场未按规定配备相关规范、标准。 | ||||
安全:1、无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未登记建档,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 | ||||
2、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 | ||||
6 | 杜蒙县法院审判法庭 | 杜蒙县法院 | 市场: | 1、由大庆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对施工单位涉嫌转包挂靠问题,交厅执法局调查处理。 |
庆东油田建筑安装集团公司 | 1、施工单位未使用劳务公司,说是自己单位职工,但不能提供现场工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 2、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扣6分。 | ||
大庆天丰监理有限公司 | 2、现场未看到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付款凭证,涉嫌挂靠。 | |||
质量: | ||||
1、图纸会审记录无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 ||||
2、擅自变更设计未取得设计单位变更通知单; | ||||
3、桩基础检测单桩极限承载力未达到设计技术联系单要求的 3700KN; | ||||
4、无缺陷处理方案,混凝土工程存在涨模、夹渣等质量缺陷; | ||||
5、分部工程无验收记录; | ||||
6、钢筋焊接未进行工艺经验; | ||||
7、卫生间未按规范要求做混凝土翻边; | ||||
8、砌体窗台压梁做法不符合规范要求; | ||||
9、填充墙与框架梁底部未按规范要求斜砌顶紧; | ||||
10、纵横墙交接处未按规范要求同时砌筑,存在通缝; | ||||
11、现场搅拌材料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重量计量。 | ||||
安全: | ||||
1、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认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的验收。 | ||||
2、施工现场主体工程安全防护不合格,未创建标准化工地,文明施工不合格,施工现场脏、乱、差,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 ||||
3、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绥化市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勘查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金鼎豪庭小区 | 绥化华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市场: | 由绥化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黑龙江省建安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安全监督手续正在办理,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 |||
黑龙江时和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 | |||
3、桩基础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 | ||||
质量: | ||||
1、交底记录无接受人签字; | ||||
2、钢筋焊接未按要求做工艺经验; | ||||
3、检验批验收无原始记录。 | ||||
2 | 铸城蓝山原著1#楼 | 黑龙江铸成房地产开发公司 | 招投标: | 由绥化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绥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没有土地、规划手续,没有进行招投标就开工建设。 | |||
黑龙江飞达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3 | 华德秀府二期C区6#楼 | 绥化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市场: | 由绥化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绥化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现场未看到项目班子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据、工资单,也未看到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支付凭证。 | |||
绥化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未看到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凭证。 | |||
质量: | ||||
1、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时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与统一标准不符; | ||||
2、剪力墙暗柱箍筋配筋与设计不符; | ||||
3、质量验收记录无监理单位验收意见; | ||||
4、保证质量采用复印件时未注明原件存储单位; | ||||
5、未对混凝土强度报告进行统计分析。 | ||||
4 | 康庄里墅珍华府小区1#楼 | 唐山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 | 市场: | 由绥化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黑龙江营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付款凭证未看到,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支付凭证也未看到。 | |||
黑龙江飞达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 | |||
1、填充墙砌筑与梁底未按要求斜砌顶紧; | ||||
2、图纸会审记录签字盖章不全; | ||||
3、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时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与统一标准不符。 | ||||
5 | 海伦市中医院 | 海伦市中医院 | 市场: | 由绥化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黑龙江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付款凭证未看到,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支付凭证也未看到。 | |||
绥化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6 | 尚品福城A6号楼 | 海伦市百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市场: | 由绥化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海伦市东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支付凭证未看到。 | |||
海伦市力达工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 质量: | |||
1、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时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与统一标准不符; | ||||
2、图纸会审记录签字盖章不全; | ||||
3、检验批验收无验收记录。 | ||||
安全: | ||||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作业层不满足规范要示。 | ||||
2、未创建标准化工地,文明施工不合格。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 抚远市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面积(㎡) | 勘查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抚远县中医院 5097.77m² | 抚远县卫生局 | 质量: | 由抚远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佳木斯市四维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外墙保温设计100mm厚B1级EPS板,施工图审查要求A级保温材料,地下室外墙施工保温材料采用100mm厚EPS苯板; | |||
北京京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地基验槽执行表格错误,缺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签字盖章。 | 对项目负责人记3分 | ||
双鸭山市双友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 | |||
佳木斯合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 |||
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2、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安全岗前教育; | |||
抚远金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电工孟庆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失效; | |||
4、外业存在问题:架子内排立杆缺失;开关箱安插座;塔吊基础存水;部分临边防护不到位。 | ||||
2 | 桐楠格6#7#8#9#39222m² | 抚远县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地下室外墙保温设计100mm厚挤塑苯板,水泥砂浆保护层及120mm厚红砖保护墙,施工采用100mm厚聚苯板未按要求施工,保护墙未施工。 安全: | 由抚远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黑龙江省合江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1、无建设单位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 对项目负责人记3分 | ||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施工现场未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设置; | |||
佳木斯宜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施工单位未对主体密目网全封闭防护; | |||
佳木斯合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4、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安全隐患排查;5、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安全岗前教育; | |||
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6、电工薛永东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 |||
抚远县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外业存在问题:安全通道长度不足;主体临边防护不到位;塔吊基础存水。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 佳木斯市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面积(㎡) | 勘查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御景东方二期7#8#34832.44m² | 黑龙江省信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市场:1、该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达到规模标准,应招标未招标; | 由富锦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黑龙江省合江林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2、该项目质量、安全内业均使用黑龙江省轻工监理有限公司富锦分公司章,未使用黑龙江省轻工监理有限公司公章; | 对项目负责人记3分 | ||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3、现场提供的劳务合同价格仅是3万5千元,主要劳务分包未签劳务合同; | 塔吊停止使用,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 ||
佳木斯宜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施工合同内容与实际实施情况不符,比较混乱,见现场处理意见。 | |||
黑龙江省轻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安全: | |||
富锦市方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 |||
富锦市建筑公司总公司 | 2、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安全岗前教育; | |||
3、电工冯忠会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 ||||
4、外业存在问题:塔吊附着非原厂制造;临电不规范。 | ||||
2 | 富锦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60万吨/年 玉米加工项目51286m² | 富锦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市场:未提供招投标资料 | 由富锦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齐齐哈尔兴政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 质量: | 对项目负责人记3分 | ||
佳木斯宜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 地基验槽缺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签字盖章; | |||
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 | 2、未见检测报告; | |||
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内业资料未签字盖章。 | |||
4. 不能提供施工图审查报告。 | ||||
安全: | ||||
1、安全监理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 ||||
2、电工李雪东、卢保东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塔吊司机程少峰、蒋思军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失效; | ||||
3、项目负责人未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未编制、论证施工方案; | ||||
4、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 ||||
5、主体临边防护不到位。 | ||||
3 | 佳木斯万达广场工程 | 佳木斯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市场:项目班子人员全部变更,只有项目经理做了变更备案。 | 由佳木斯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15809.75m² | 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建筑勘察设计院 | 质量: |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1.主体与填充墙设计预埋直径6mm园钢拉结筋,施工采用化学植筋,未能提供设计变更。2.化学植筋拉拔试验报告未体现持荷2分钟。 | |||
佳木斯市宣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 ||||
佳木斯市佳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4 | 佳木斯市技工学校实训楼7500m² | 佳木斯市技师学院 | 质量: | 由佳木斯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黑龙江省佳木斯地质工程勘察院 | 1.基础一角局部加深2.5米,基础下落,未能提供设计变更; | 对项目负责人记1分 | ||
佳木斯市远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钢筋委托单填写不规范,委托项目与检测项目不符。 | |||
佳木斯市宜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安全: | |||
黑龙江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项目负责人未对各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 |||
佳木斯市永红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2、塔吊工作半径内钢筋作业区内部分工作点未防护。 | |||
佳木斯建成建筑有限公司 | ||||
5 | 港龙东方城(一期) | 佳木斯港龙东方城投资有限公司 | 安全:未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 | 由佳木斯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204306m² | 黑龙江省佳木斯地质工程勘察院 |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
佳木斯市宜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佳木斯市三江建设监理公司 | ||||
佳木斯市永红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双鸭山市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面积(㎡) | 勘查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亿安新区 | 集贤县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市场:工程勘察、设计达到规模标准,应招标未招标。 | 由集贤县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25366.05m² | 黑龙江农垦大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 | 对项目负责人记1分 | |
佳木斯华优建筑设计院 | 1、项目负责人未对各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 |||
双鸭山市双友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 2、现场有私接电线现象。 | |||
佳木斯华威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集贤县宏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集贤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2 | 尖山区惠民国开小区 | 双鸭山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 质量 | 由双鸭山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97512.66m² | 双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院 | 1、未见监督注册报告; | 对项目负责人记3分 | |
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未签定检测合同; | |||
双鸭山市双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3、隐蔽记录记录内容不具体。 | |||
双鸭山市北冠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安全: | |||
双鸭山市鹏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1、未见项目负责人组织起重机械使用前验收材料; | |||
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 |||
3、电工张兴利、许国生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 ||||
4、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规范; | ||||
5、无车辆冲洗设备。 | ||||
3 | 南市区中心地块惠民学苑小区78758.33m² | 双鸭山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 质量: | 由双鸭山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双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院 | 1、框架柱上搭接预制过梁; | |||
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隐蔽记录记录内容不具体; | |||
双鸭山市双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3、钢筋委托单委托项目不全,检测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检测合同。 | |||
黑龙江省中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安全: | |||
双鸭山市鹏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1、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 |||
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安全监理配备数量不足(仅2人)。 | |||
4 | 时代新城二期二标段183766.04m² | 双鸭山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 市场: | 由双鸭山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双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院 | 1、该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活动; | |||
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该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涉嫌越级代理。 | |||
双鸭山市双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安全: | |||
黑龙江正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未见项目负责人组织起重机械使用前验收材料; | |||
双鸭山市鹏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2、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 |||
双鸭山市金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3、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规范; | |||
4、塔吊工作半径内钢筋作业区内部分工作点和配电室未防护。 | ||||
5 | 四方台惠民新城小区一期6.5万m² | 双鸭山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 市场: | 由双鸭山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双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院 | 该项目施工单位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因病近一个月未在现场,其替代者未办理变更手续,另外1名质检员、2名安全员未在现场。 | 对项目负责人记3分 | ||
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友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 | |||
黑龙江省龙泉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框架柱上搭接预制过梁; | |||
双鸭山市鹏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2.卫生间非承重墙与主体墙间未按图设置拉结筋; | |||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隐蔽记录内容不具体; | |||
4.施工图审查意见不在施工现场。 | ||||
安全: | ||||
1、电工邵吉光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黑河市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建筑面积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嫩江县矿业嘉园一期工程(二标段) | 嫩江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黑河市住建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56225m2 | 黑龙江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 1、局部砼蜂窝、麻面; | ||
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2、楼梯间施工缝留置不规范; | |||
黑龙江大兴城乡建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3、同条件、标养试块无标识,留置不规范,标养箱标养条件不规范; | |||
嫩江县容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4、钢筋锈蚀,雨季防雨措施不到位; | |||
嫩江县恒兴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5、未见桩基检测报告; | |||
嫩江县联营建筑工程公司 | 6、见证取样台账不规范。 | |||
安全生产: | ||||
1、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相五线制,现场未设保护零线,未采用三级配电; | ||||
2、保护零线与相线混用; | ||||
3、外线(10KV)无防护; | ||||
4、外脚手架作业层无水平网; | ||||
5、塔吊无吊钩保险; | ||||
6、钢筋作业区无防护;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 | ||||
7、现场主要道路和作业区道路、场地未硬化; | ||||
8、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不全,与实际不符; | ||||
9、现场2名安全员不在场; | ||||
10、项目负责人不在场,未对现场进行有效安全生产检查; | ||||
11、未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 ||||
12、监理单位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不严,安全检查不全面,细致。 | ||||
招投标: | ||||
1、部分现场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不符; | ||||
2、设计未招标; | ||||
3、补办招标手续。 | ||||
2 | 嫩江北药房地产开发公司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黑河市住建局督促整改;记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项目负责人记3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厅执法局调查处理。 | |
嫩江鸿泰国际新城G1-G9栋 | 黑龙江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 1、局部砼胀模、麻面、尺寸偏差过大; | ||
90075.64 m2 | 黑龙江省四方建筑设计院 | 2、局部楼梯细小裂缝; | ||
黑龙江大兴城乡建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3、楼梯间施工缝留置不规范; | |||
嫩江县容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4、同条件试块留置不规范,无标养试块及设施; | |||
嫩江县恒兴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5、部分剪力墙植筋松动; |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 6、现场搅拌砌筑砂浆未见计量器具,铲车上料。 | |||
安全生产: | ||||
1、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相五线制; | ||||
2、钢筋作业区部分未防护; | ||||
3、卸料平台底部和侧边未封闭; | ||||
4、楼层内部分临边和洞口未封闭,作业层无水平网; | ||||
5、悬挑脚手架及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未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批; | ||||
6、现场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7、现场电工无证上岗; | ||||
8、现场负责人无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
9、监理单位审查施工方案不严,安全检查不严格。 | ||||
建筑市场: | ||||
1、无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无施工许可证; | ||||
2.未签劳务分包、消防专业分包、桩基础分包工程合同; | ||||
3、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班子成员均未在现场。 | ||||
招投标: | ||||
1、设计未招标; | ||||
2、补办招标手续。 | ||||
3 | 黑河市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三标段 | 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1、局部砼胀模、麻面; | 限期整改,由黑河市住建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18770.23m2 | 黑龙江省北安农垦设计院 | 2、局部楼板细小裂缝; | ||
黑河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 3、局部砌体竖向灰缝饱满度差; | |||
黑河市恒远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有限公司 | 4、标养室温度控制不符合标准。 | |||
黑河市宏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 | |||
黑河市恒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总配电箱保护零线不规范; | |||
五大连池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保护零线与相线混用; | |||
3、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不全; | ||||
4、作业层未设水平网; | ||||
5、楼层未设防护; | ||||
6、现场主要道路和作业区未硬化; | ||||
7、安全检查记录不真实。 | ||||
招投标:部分现场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不符。 | ||||
4 | 黑河市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 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黑河市住建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24213m2 | 黑河市勘察设计院 | 1、局部砼胀模、麻面、蜂窝; | ||
黑河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 2、局部砌体灰缝饱满度差; | |||
黑河市恒远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有限公司 | 3、超300mm洞口钢筋过梁; | |||
黑河市佳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4、标养试块标识不全。 | |||
黑河市恒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 | |||
哈尔滨振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作业层未设水平网,其它楼层水平网张挂不严; | |||
2、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不全,与实际不符; | ||||
3、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不真实; | ||||
4、3名安全员不在场; | ||||
5、监理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不认真,安全检查不细致。 | ||||
5 | 黑河市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 | 黑河市体育局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黑河市住建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23874.29m2 | 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 | 1、监理月报内容不齐全,无统计数据; | ||
哈尔滨方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无监理、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的检查记录; | |||
黑龙江大兴城乡建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3、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中未记录挤塑板的见证取样。 | |||
黑河市宏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一层顶板模板支撑立杆自由端不符合规范和模板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 |||
黑河市恒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2、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 | |||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3、电工临时用电操作资格证书非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 |||
4、作业层水平网张挂不严。 | ||||
招投标:设计未招标。 | ||||
6 | 黑河市精神病人福利院 | 黑河市民政局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黑河市住建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5284m2 | 黑河市北安农垦设计院 | 1、监理单位见证员苏涛身兼2个项目工地; | ||
中嘉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2、施工日志空缺3天,不详实。 | |||
黑河市恒远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 | |||
黑河市宏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 | |||
黑河市恒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2、电工未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资格证书; | |||
黑河市北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作业层未设水平网,部分脚手架滞后于作业层; | |||
4、安全检查记录不规范。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伊春市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建筑面积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万润.翠湖新城A21#、A22#楼 | 伊春万润华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伊春市住建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塔吊停止施工用;记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1次,项目负责人记6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由伊春市住建局依法处理。 |
4347.72m2 | 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 1、局部砌体竖向灰缝饱满度差; | ||
铁力市宏业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楼梯间施工缝留置不规范; | |||
黑龙江省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3、现场搅拌砂浆为铲车上料,未见计量器具; | |||
伊春市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4、现场无标养设施; | |||
伊春市玉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5、未见施工图审查报告书; | |||
伊春市通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经纬、水准等测量器具无检定证书; | |||
7监理通知无回复; | ||||
8、无见证取样记录; | ||||
9、未见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不详实。 | ||||
安全生产: | ||||
1、脚手架基础不平,立杆不连续; | ||||
2、作业层无水平网,其它水平网张挂不严; | ||||
3、钢筋作业区防护不全; | ||||
4、楼梯临边无防护; | ||||
5、密目安全网张挂不全,未实行封闭管理; | ||||
6、现场无指挥司索工; | ||||
7、塔吊索具钢丝绳编结长度不足; | ||||
8、场地不平、未硬化,材料堆放混乱; | ||||
9、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公司审批; | ||||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未对现场进行有效安全生产检查; | ||||
11、塔吊未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 | ||||
12、架子工无证上岗; | ||||
13、监理单位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不认真,安全检查不严格。 | ||||
建筑市场:1、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未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2、无施工许可证;3、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未备案。 | ||||
招投标:没有履行招标程序。 | ||||
2 | 凤凰水岸居住小区A区 | 黑龙江天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1、局部砼胀模、蜂窝、麻面; | 限期整改,由伊春市住建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塔吊停止使用。 |
10953.09m2 | 伊春林业勘察设计院 | 2、局部砌体灰缝饱满度差; | ||
伊春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3、同条件、标养试块标识不全; | |||
黑龙江省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4、楼梯间施工缝留置不规范。 | |||
伊春市恒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 | |||
伊春市玉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脚手架内排立杆和小横杆数量不足; | |||
伊春天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钢筋作业区防护不全; | |||
3、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 ||||
4、塔吊未经检测验收使用。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鹤岗市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建筑面积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吉馨家园小区 | 鹤岗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办公室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鹤岗市城乡建设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90089.6m2 | 鹤岗市华泰工程勘测有限责任公司 | 1、局部砼蜂窝、麻面; | ||
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局部砌体灰缝饱满度差; | |||
黑龙江恒远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3、现场搅拌砂浆无计量器具; | |||
黑龙江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防雨措施不到位; | |||
鹤岗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5、经纬、水准仪无检定证书。 | |||
广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 | |||
1、总配电室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 | ||||
2、脚手架小横杆数量不足; | ||||
3、8#楼塔吊基础积水严重; | ||||
4、未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 ||||
5、项目负责人对现场不熟悉,未开展有效安全生产检查; | ||||
6、电工无证上岗; | ||||
7、主要道路泥泞未硬化。 | ||||
建筑市场:中标通知书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工长、)未在现场。 | ||||
招投标: | ||||
1、部分现场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不符; | ||||
2、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现象。 | ||||
2 | 北国明珠四期第二标段 | 鹤岗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鹤岗市城乡建设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57102.99m2 | 鹤岗市华泰工程勘测有限责任公司 | 1、局部砌体灰缝饱满度差; | ||
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无常见问题防控专项施工方案; | |||
哈尔滨筑友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 3、无见证取样记录; | |||
鹤岗市安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4、无监理公司对项目部的检查记录。 | |||
鹤岗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安全生产:1、小横杆数量不足;2、塔吊基础积水;3、主要道路泥泞、未硬化。 | |||
鹤岗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投标: | |||
1、评标专家梁德利存在不尽职现象; | ||||
2、现场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不符。 | ||||
3 | 鹤岗市爱丽家园小区 | 鹤岗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办公室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鹤岗市城乡建设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记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1次,记项目负责人6分。 |
75600m2 | 鹤岗市华泰工程勘测有限责任公司 | 1、局部砌体灰缝饱满度差; | ||
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防雨措施不到位; | |||
哈尔滨筑友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标准未更新; | |||
黑龙江中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无经纬、水准仪检定证书。 | |||
鹤岗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安全生产: | |||
中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相五项制,开关箱、分配电箱无保护零线; | |||
2、1#楼小横杆数量不足; | ||||
3、室内楼梯无防护; | ||||
4、未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 ||||
5、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 ||||
6、架子工特种操作人员操作资格证非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 ||||
7、钢筋作业区防护不全; | ||||
8、中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场; | ||||
9、监理单位安全检查不全面,督促整改隐患不力。 | ||||
建筑市场: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班子成员除项目经理外均未在现场。 | ||||
4 | 景泰家园住宅小区 | 鹤岗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办公室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鹤岗市城乡建设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86857.72m2 | 鹤岗市华泰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局部竖向灰缝饱满度差; | ||
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无常见问题防控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 |||
哈尔滨筑友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 3、基础分部验收无日期。 | |||
黑龙江洪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 | |||
鹤岗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1、总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 | |||
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部分单体工程脚手架小横杆数量不足; | |||
3、水平网张挂不严; | ||||
4、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记录; | ||||
5、无项目经理安全检查记录。 | ||||
招投标:部分现场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不符。 | ||||
5 | 萝北县医院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 萝北县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鹤岗市城乡建设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塔吊停止使用。 |
14156m2 | 佳木斯市地质勘查院 | 1、局部砼有蜂窝、麻面; | ||
华优建筑设计院 | 2、标养试块到期未送检; | |||
黑龙江省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3、地基验槽记录表中的平面图与实际不符,且无建设、设计、勘察单位签章; | |||
鹤岗市安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4、基础分部验收表中无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签章; | |||
萝北县兴旺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5、无见证取样记录; | |||
萝北县永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沉降观测记录表中仪器型号与实际仪器不符。 | |||
安全生产: | ||||
1、1#楼三层以上无临边防护; | ||||
2、悬挑脚手架底层封闭不严,缺少内排立杆,小横杆数量不足; | ||||
3、作业层无水平网; | ||||
4、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不全; | ||||
5、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记录; | ||||
6、塔吊未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 ||||
7、监理单位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不认真,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安全生产检查。 | ||||
6 | 萝北县法院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 萝北县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鹤岗市城乡建设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塔吊停止使用。给予监理单位全省通报批评。 |
21037.45m2 | 佳木斯市地质勘查院 | 1、防雨措施不到位; | ||
华优建筑设计院 | 2、监理细则无审批; | |||
黑龙江省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3、无监理企业对项目部检查记录; | |||
黑龙江省轻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4、监理公司未配备回弹仪等检测仪器; | |||
萝北县兴旺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5、无常见问题防控专项施工方案。 | |||
萝北县龙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 | |||
1、一层未设水平网; | ||||
2、塔吊未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 ||||
3、未进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 ||||
4、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未经审批实施。 | ||||
建筑市场: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工长)未在现场。 | ||||
招投标:部分现场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不符。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市地:大兴安岭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建筑面积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加格达奇区第七小学 | 加格达奇区第七小学 | 质量: | 限期整改,由大兴安岭住建局督促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6093.25m2 | 哈尔滨现代岩土勘察有限公司 | 1、局部楼板细小裂缝; | ||
黑龙江冶金设计规划院 | 2、外窗连接件直接钉在陶粒砖上; | |||
黑龙江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雨季防雨措施不到位; | |||
大兴安岭林堪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4、地基基础分部验收无勘察、设计单位签章。 | |||
大兴安岭国林检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 | |||
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 |||
2、未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 ||||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 ||||
4、总配电箱和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 | ||||
5、塔吊吊钩保险缺失; | ||||
6、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把关不严,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
建筑市场: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
招投标:部分现场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不符。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牡丹江市 | ||||
序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号 | 面积(㎡)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世贸假日3-2地块五期 | 牡丹江世贸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地质工程勘察院 | 建筑市场: | 质量:由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36746.87㎡ | 辽宁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质量: | 安全:限期整改,由牡丹江市建设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黑龙江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监理单位未提供监理规划、细则; | 招投标:责成牡丹江建设局核实处理 | ||
大连博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施工单位未按监理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回复,见证取样报告收取不及时,隐蔽记录内容不全,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 | |||
安全: | ||||
1、悬挑脚手架部分小横杆缺失,内外不对应; | ||||
2、悬挑卸料平台锚固段短,锚固点数量不符合不符合规范要求,支点设在悬挑构件位置上未加设垫块; | ||||
3、钢筋作业区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 | ||||
4、临电组织设计非电气工程师编制,脚手架方案无编制人,均不能指导施工; | ||||
5、安全技术交底未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交底人非技术人员; | ||||
6、监理单位监理通知、回复数量不足 | ||||
招投标:勘察、设计未招标 | ||||
2 | 凤凰城A组团(黄花棚户区改造)B区 | 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 质量: | 质量:下发一份工程质量问题及整改通知单 |
100471㎡ | 牡丹江明月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1-7层顶板混凝土裂缝较为普遍;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未提供工艺试验报告;监理规划、细则审批签章不全、依据不足、内容与设计文件不符;现场监理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缺陷,未提供监理通知、质量问题通知单,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 | 安全:限期整改,由牡丹江市建设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牡丹江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 | |||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落地脚手架超过20米未采取卸荷措施,连墙件设置不规范; | |||
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开关箱未做重复接地; | |||
3、临电施工方案非电气工程师编制无指导性; | ||||
4、模板支撑横向拉结数量不足,部分立杆受力点受力不垂直。 | ||||
招投标: | ||||
3 | 江南南江绿苑安置工程 | 牡丹江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市场:未缴纳农民工保证金 | 建筑市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 |
92577.15㎡ | 哈尔滨现代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监理资料审核不严,记录不完整,工作痕迹缺失;标准养护室温控失效,隐蔽记录不完整,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黑龙江农垦新时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安全: | 安全:限期整改,由牡丹江市建设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牡丹江宏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塔吊照明箱一闸多机; | |||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2、楼内临边防护缺失; | |||
3、悬挑卸料平台存在自由端,未设置限制荷载标识; | ||||
4、落地脚手架部分之字撑设置不连续 | ||||
招投标: | ||||
4 | 江南24号地块小区 | 牡丹江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市场:未缴纳农民工保证金 | 建筑市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 |
59623.66㎡ | 牡丹江明月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监理资料审核不严,记录不完整,工作痕迹缺失;标准养护室温控、湿控和试块摆放不符要求,基础验槽记录不完整,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安全: | 安全:限期整改,由牡丹江市建设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牡丹江振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 办公区处于塔吊回转半径之内,防砸措施设置不规范; | |||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2、 塔机配电未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防雷接地设置不规范; | |||
3、 模板支撑脚手架无剪刀撑,横竖拉结少,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部分少于5扣; | ||||
4、 临电施工方案编制依据部分规范过时;方案无指导性 | ||||
招投标: | ||||
5 | 穆棱市医疗保健服务大厦27945.99㎡ | 穆棱市卫生局 | 建筑市场: | 建筑市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 |
牡丹江建兴建筑勘察设计事务所 | 1、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未备案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2、未缴纳农民工保证金 | 安全:限期整改,由穆棱市建设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黑龙江大兴城乡建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质量:监理规划、细则审批签章不全、依据不足、内容不完整;地下室个别混凝土梁、柱有蜂窝、麻面现象,标准养护室温控、湿控不符要求,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 | 招投标:责成穆棱市建设局进行处罚并补正 | ||
黑龙江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安全: | |||
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悬挑脚手架内外立杆不对应,未搭设护身栏杆,悬挑钢梁锚固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 |||
2、个别施工机具线径选择不合理,总配电室耐火等级不符合规范要求,总配电柜柜内未标志回路,开关箱接地体采用螺纹钢; | ||||
3、模板支撑梁下扣件受力,纵横向水平拉结数量不足,未设置扫地杆。 | ||||
4、临电组织设计、脚手架方案不能指导施工 | ||||
招投标:勘察未招标,监理合同签订日期早于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未在国家指定媒体发布,评标专家扣分未能说明扣分理由,招标备案材料中未保存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鸡西市 | ||||
序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号 | 面积(㎡)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腾飞小区二期、高峰组团)三标段 | 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办公室 | 建筑市场: | 建筑市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结果报检查组 |
104738㎡ | 鸡西市华兴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未签订劳务合同。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鸡西市华兴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未缴纳那个保证金,市保障办承诺书 | 安全:限期整改,由鸡西市建设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鸡西市正信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质量:空心砖几何尺寸不好,局部砌体平整度超允许偏差,个别有透缝现象,混凝土梁、柱胀模现象较多,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监理旁站记录内容不完整,通知单过少,工作痕迹缺失。 | 招投标:责成鸡西市建设局进行处罚 |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 安全: | |||
鸡西市大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1、宿舍区边坡应加设排水设施,并采取防边坡坍塌措施; | |||
七台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落地脚手架小横杆缺失,扫地杆高低差设置不规范; | |||
3、电焊机未设移动开关箱,无二次空压保护;总配电柜部分回路闸具参数选择不合理; | ||||
4、专项施工方案无指导性。 | ||||
招投标:黑龙江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招标越级代理。 | ||||
2 |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二标段 | 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办公室 | 建筑市场:未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市保障办承诺书 | 建筑市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 |
99567㎡ | 鸡西市华兴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质量:标准养护室温控不符要求,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监理资料审核不严,记录不完整,工作痕迹缺失。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鸡西市华兴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安全: | 安全:限期整改,由鸡西市建设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鸡西市正信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落地脚手架内外立杆不对应,剪刀撑设置不连续,夹墙杆设置不规范,防护兜网上杂物较多; | 招投标:责成鸡西市建设局进行处罚 | ||
黑龙江正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木模板支撑立柱下未设双面木楔夹紧,立杆受力不垂直,未设置拉板; | |||
鸡西市大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3、塔吊基础有悬空、积水现象,塔吊基础全面排查,整改完毕后塔吊方可使用; | |||
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塔吊防雷接地不规范,分配电箱内私接插座,个别塔吊采用四芯电缆配照明线上塔,总配电室无灭火器,未设置砂箱。 | |||
5、电工陈立国证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 ||||
招投标:黑龙江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招标越级代理。 | ||||
3 | 鸡西实验中学教学楼(地库、报告厅、侯会厅、消防设备、防水池) | 鸡西实验中学 | 建筑市场: | 建筑市场: |
7642㎡ | 黑龙江龙煤矿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质量:地下一层砌体用轻型混凝土砌块,型式检验报告与二次复试报告中容重参数有较大差异,塔吊穿地下顶板处洞口,未按设计和标准规范留置。 | 质量:交由当地监督机构进一步监督抽检、查实上报。 | |
黑龙江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安全: | 安全:限期整改,由鸡西市建设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虎林市建晟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塔吊地脚螺栓施焊; | 招投标:责成鸡西市建设局进行处罚 | ||
鸡西矿务局建筑公司 | 2、塔吊照明箱内私接插座,振捣棒开关箱及照明箱内用民用空气开关代替漏保; | |||
3、临电组织设计中设备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不能指导施工; | ||||
4、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为安全员 | ||||
招投标:勘察、设计未招标,勘察合同无签订及备案时间,中标公示不足3日发放中标通知书。 | ||||
4 | 鸡西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 | 鸡西市人民医院 | 建筑市场: | 建筑市场: |
87551㎡ | 牡丹江明月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填充墙砌体所用砖容重指标无法证明满足设计;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安全: | |||
黑龙江省轻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招投标:勘察采用政府采购询价方式,未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 |||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5 |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城子河花园新区、腾飞新区一期)花园新区一标段 | 鸡西市城子河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 建筑市场: | 建筑市场:省检查组以书面形式就中标施工单位项目部成员不在岗的实际情况,要求几方负责人签字,并要求立即整改,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七日内将结果报检查组 |
141919㎡ | 鸡西市华兴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勘察、设计合同未备案,劳务合同未盖公章。 | 招投标:责成鸡西市建设局进行处罚 | |
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中标施工单位项目部成员不在岗 | |||
黑龙江盛烨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质量: | |||
黑龙江龙泉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安全:项目班子人员均不在岗,无法检查 | |||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投标:黑龙江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招标越级代理。 | |||
6 | 鸡东县哈达镇东风新村新址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鸡东县哈达镇人民政府 | 建筑市场: | 建筑市场: |
22729.94㎡ | 黑龙江龙煤矿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质量: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监理资料记录不完整,工作痕迹缺失。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安全: | 安全:限期整改,由鸡东县建设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黑龙江盛烨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1、专项施工方安无指导性; | |||
鸡东利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施工现场未见公司级、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 |||
鸡东县天仪建筑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3、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非技术人员 | |||
鸡东县宏达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七台河市 | ||||
序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号 | 面积(㎡)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七台河市2016年度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治理新建工程湖东家园 | 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办公室 | 建筑市场: | 建筑市场:检查组要求:行政主管部门 |
67672.47㎡ | 七台河市凯森勘察院 | 1、未签劳务合同。 | 1、限期落实劳务合同。 | |
黑龙江龙煤矿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未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市棚改办承诺书。 | 2、七方责任主体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承诺书重新签订,由承诺人本人签名,明确责任主体 | ||
黑龙江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3、七方责任主体委托书被授权人承诺书未签年月日,没有主体责任,无效承诺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哈尔滨工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质量:地基换土处理未见到记录,验槽记录、隐蔽记录不详实,监理未提供旁站记录;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 | 安全:限期整改,由七台河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七台河市筑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安全: | 招投标:责成七台河市建设局改正,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七台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双排落地脚手架小横杆、扫地杆部分缺失,连墙件采用柔性连接,平网防护数量不足; | |||
2、楼梯模板支撑部分钢木混搭 | ||||
3、塔吊接地设置不规范; | ||||
4、脚手架安全技术方案无指导性。 | ||||
招投标:中标通知书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2 | 七台河幼儿示范教育中心 | 七台河技师学院 | 建筑市场: | 建筑市场: |
10128㎡ | 七台河市市政建筑勘察设计院 | 质量:局部混凝土楼板裂缝较多,进场砌块未提供保证资料满足设计,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七台河市市政建筑勘察设计院 | 安全: | 安全:限期整改,由七台河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黑龙江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1、落地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架体未跟上施工进度,剪刀撑设置不连续,卸料平台与架体相连。 | |||
七台河市振兴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楼造型部位模板支撑梁下扣件受力,未设置扫地杆、剪刀撑; | |||
七台河市旗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3、搅拌机防砸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 |||
七台河市东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4、开关箱、总配电柜内无线路图;总配电室照明线路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 |||
5、临电组织设计缺线路系统图 | ||||
招投标: | ||||
3 | 七台河市第一中学三号宿舍楼、艺体馆 | 七台河市教育局 | 建筑市场: | 建筑市场:检查组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七方责任主体重新签订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本人签名 |
11847㎡ | 七台河市市政建筑勘察设计院 | 七方责任主体法人委托书,被授权人承诺书未签年月日 | 质量:下发一份工程质量问题及整改通知单 |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质量:砌体所用陶粒混凝土砌块,未提供任何保证资料来满足设计,填充墙1500MM门洞口未按设计做混凝土边框,长度大于5000MM填充墙未按设计设置混凝土构造柱,梁、板底填充墙未按设计要求斜砌挤紧,混凝土楼板裂缝较普遍,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 | 安全:限期整改,由七台河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黑龙江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安全: | |||
七台河博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施工现场临电未实行TN—S系统,塔吊开关箱距设备超过3m,电缆被水浸泡; | |||
七台河市旗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2、塔吊基础存水; | |||
七台河冰雪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落地脚手架基础、剪刀撑、杆件设置均不符合规范要求,建议立即拆除; | |||
4、高大模板支撑无专家论证方案; | ||||
5、塔吊预应力基础无合格报告; | ||||
6、现场未见脚手架、施工用电安全专项方案; | ||||
7、现场未见安全员、项目部、公司级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 ||||
8、现场文明施工程度差 | ||||
招投标: | ||||
4 | 勃利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 | 勃利县人民医院 | 建筑市场: | 建筑市场:检查组要求: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七方责任主体中三个单位重新签订承诺书,落实劳务分包合同 |
9999.18㎡ | 勃利县建筑设计室 | 1、七方责任主体其中,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三个单位承诺书未签年月日。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七台河市市政勘察建筑设计院 | 2、未签劳务分包合同 | 安全:限期整改,由勃利县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黑龙江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质量:混凝土楼板裂缝较为普遍,标准养护室未按标准设置,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监理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缺陷,工作痕迹缺失。 | |||
东北林业大学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安全: | |||
勃利县双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塔吊镝灯用民用空气开关代替漏保; | |||
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悬挑脚手架锚固点设置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方向错误,未设置护身栏杆; | |||
3、悬挑卸料平台锚固端锚固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缺保护钢丝绳。 | ||||
4、外电防护不严密; | ||||
5、安全检查记录无检查人员签字,安全员检查频次不足。 | ||||
招投标: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给建设单位提供招标备案材料 | ||||
5 | 建业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续建项目 | 勃利县大源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市场: | 建筑市场:检查组要求: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劳务分包合同和农民工保证金,将结果报市行政主管部门 |
18500㎡ | 勃利县建筑设计室 | 1、未签劳务分包合同。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黑龙江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未缴纳农民工保证金 | 安全:限期整改,由勃利县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黑龙江安平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质量:钢筋混凝土墙中钢筋连接未按规范要求同一截面接头不超50%,梁LL3箍筋尺寸偏差较大,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监理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缺陷,工作痕迹缺失。 | 招投标: 责成勃利县建设局处罚 | ||
勃利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 | |||
勃利县双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模板支撑木立柱有悬空现象,未设双面大头木楔夹紧,无拉结; | |||
勃利县光大建筑有限公司 | 2、钢筋作业区未设置防砸棚,搅拌机防砸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 |||
3、塔吊开关箱未设电气连接 | ||||
4、监理回复不闭合 | ||||
招投标:未在国家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 ||||
2016年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一览表 | ||||
地市:绥芬河市 | ||||
序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号 | 面积(㎡)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监理单位 | ||||
检测单位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1 | 绥芬河市棚户区改造(海融康居园) | 牡丹江海融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市场: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 建筑市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 |
29233.22㎡ | 黑龙江省佳木斯地质工程勘察院 | 质量:1-3层混凝土梁、板、柱蜂窝麻面现象较为普遍,砌筑工程部分拉结筋长度和间距与设计要求不符,标准养护室温控不符要求,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监理资料审核不严,记录不完整,工作痕迹缺失。 | 质量:下发一份工程质量问题及整改通 | |
大连鼎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安全: | 安全:限期整改,由绥芬河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黑龙江恒远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落地脚手架无基础,连墙件锚固方式不规范,内、外立杆不对应,剪刀撑设置不连续; | 招投标:责成绥芬河市建设局进行处罚 | ||
绥芬河市新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楼内临边、洞口部分防护缺失,安全通道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 |||
绥芬河市天耀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3、现场部分未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塔吊分箱处于潮湿环境,总箱无防雨防砸措施; | |||
绥芬河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塔吊基础未做防雷接地 | |||
5、电工赵立起证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无证上岗; | ||||
6、安全专项方案无指导性 | ||||
7、现场未见项目负责人、公司级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 ||||
8、现场未见安全技术交底 | ||||
招投标: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越级代理,未在国家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勘察、设计未招标。 | ||||
2 | 绥芬河市锦绣城㎡ | 黑龙江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市场: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 建筑市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 |
黑龙江省佳木斯地质工程勘察院 | 质量:填充墙砌体所用空心砖容重指标无法证明满足设计;标准养护室温控、湿控和试块摆放不符要求,且试块无任何标识,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监理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缺陷,未提供监理通知、质量问题通知单。 | 质量:下发一份工程质量问题及整改通知单 | ||
黑龙江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安全: | 安全:限期整改,由绥芬河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牡丹江市宏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落地脚手架无基础,内外立杆不对应,连墙件数量不足,剪刀撑设置不连续,架体有变形现象发生。建议拆除脚手架,采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外墙装饰作业; | 招投标:责成绥芬河市建设局进行处罚 | ||
绥芬河市福源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 2、楼内住人,消防隐患严重; | |||
绥芬河市天耀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3、楼内楼梯临边防护缺失; | |||
滕州市双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总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够,未设置防火砂箱;总箱内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电流与额定动作时间乘积大于30mA•S;塔吊动照未分,镝灯漏保采用民用空气开关;楼层内临电私接、乱接现象严重。 | |||
5、塔吊基础上杂物较多超重,基础荷载加大。 | ||||
6、安全专项方案无指导性,现场未见项目负责人、公司级安全检查记录 | ||||
招投标:勘察、设计未招标,评标专家扣分未说明原因。 | ||||
3 | 绥芬河市棚户区改造(海融安居里) | 牡丹江海融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问题较多,野蛮施工。建筑市场: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 建筑市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 |
42115.75㎡ | 黑龙江省佳木斯地质工程勘察院 | 质量:填充墙砌体所用空心砖,容重指标进场二次复试未委托,无法证明满足设计;未提供混凝土耐久性能的保证资料。 | 质量:当地监督机构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上报 | |
黑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安全: | 安全:限期整改,由绥芬河市住建局监督整改,向省厅报整改结果。 | ||
黑龙江恒远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落地脚手架小横杆缺失,连墙件设置不规范;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与架体相连; | 招投标:责成绥芬河市建设局进行处罚 | ||
黑龙江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楼内临边防护缺失; | |||
绥芬河市天耀工程质量检测公司 | 3、塔吊动照未分,镝灯采用民用空气开关代替漏保;总配电柜设置随意,缺防火沙箱;总配电柜内1号塔吊回路漏保额定动作电流与额定动作时间乘积大于30mA•S; | |||
黑龙江省东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加强对基坑边坡观测; | |||
5、现场未见塔吊基础隐蔽验收记录; | ||||
6、安全专项方案项目部审批与公司级审批签字人员部分雷同,方案无指导性 | ||||
7、监理工作不闭合。 | ||||
招投标:未在国家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勘察、设计未招标,评标专家扣分未说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