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21 14:17:00 | 关注度:200 次
事项名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核准
申办主体:个人,企业
办理结果:《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操作
1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无
2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无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无
4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无
5
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无
6
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个人简历等材料,技术经济负责人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无
7
办公场所证明,主要办公设备清单
无
8
出资证明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
无
9
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无
10
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无
办理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依据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依据名称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
依据说明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七条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