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时间:2016-02-21 14:29:28 | 关注度:219

  事项名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申办主体:个人,企业

  办理结果: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

  二、二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操作

  1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无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

  无

  3

  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无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无

  5

  企业经理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

  6

  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

  7

  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

  8

  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无

  9

  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近三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无

  10

  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决算年度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无

  11

  初次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不需提供第3、9、10项,但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

  无

  办理依据

  依据名称 →

  《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自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第七条

  依据说明 →

  《城市绿化条例》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依据名称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三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琼建审批【2009】241号,第二条。

  依据说明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三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第二条 二级资质核准申请 申请核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的企业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许可受理审批的相关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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