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01 22:17:33 | 关注度:100 次
申请事项 | 入黔招标企业资质核验申请 |
申请条件 | 无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申请条件 |
法律法规依据 | 根据《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建建通〔2012〕211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规定 |
申请对象 | 省外招标企业 |
办事流程 |
1、申请人到建设厅1301室领取《从业资质核验表》,填好并盖章。 2、下载《企业信息登记表》并制成电子文档。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 符合条件的将依法及时办理资质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申报材料 |
1、企业法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办理从业资质核验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 4、法定代表人签署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入黔从业人员(含核验表四中的人员姓名)到位履职的承诺书。 6、提供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在黔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 7、在黔办公场地(不少于120㎡)房屋所有权证明和租赁合同。 8、如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9、拟在黔执业的本机构技术负责人持高级工程师证,从事招标代理工作不少于8年,不少于2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在黔的本机构聘用有中级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10、自带U盘挎贝填写好的“企业信息登记表”,递交电子文档。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应加盖总公司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
办结时限 |
1、资料齐全的,入黔从业资质核验手续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资料不齐全或未出示原件核查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资料。 |
注意事项 |
1、申请企业资质核验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核验,并将核验资料按资料目录的顺序排列装订,逐页编写页码并编制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复印资料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另自备档案袋用于存档。 2、每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将《季度报表》记录内容制成电子版报表,报1305室。 特别提醒:我厅加强全省建筑业市场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在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请入黔省外及省内建筑工程企业浏览该网站。否则,后果自负。 |
受理地址及时间 |
受理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 受理地址: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A-22号窗口(贵阳市遵义路展览馆) 邮编:550003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
咨询电话 | 0851-86987048 |
投诉电话 | 0851-85360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