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认定

时间:2015-09-15 14:19:28 | 关注度:152

    广西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认定

    一、行政许可名称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二、实施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建城[2009]158号)

    三、申请条件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

    (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四、申报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及说明;

    2、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变更前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证书全部正、副本原件;

    5、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变更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五、办理程序

    查看办理流程图

    六、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9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5595842;投诉电话:0771-236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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