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时间:2017-09-21 09:24:03 | 关注度: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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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村镇发展建设中心是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县团级事业单位,长期从事村镇建设政策研究、城乡规划编制,着力服务于全省特色小镇建设、传统村落申报及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百万安居工程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城乡规划、村镇建设政策研究工作人员3-5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4. 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学历专业要求
1.招聘专业。城市(乡)规划专业、给排水专业、园林绿化专业。
2.毕业院校。全日制普通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毕业生和有相关规划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其它要求
1,熟练使用Autocad、Photoshop、SketchUp等专业绘图软件及常用办公软件;
2、熟悉本专业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能依据现行的规划原则和设计规范,科学思考、分析,提供较为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及方案汇报能力。
4、能适应经常出差。
三、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结合个人实际能力协商确定,包括基本工资和项目绩效工资。购买五险一金及意外、医疗商业保险。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结合中心管理办法,签订编外人员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到邮箱850325640@qq.com,11月中旬统一组织面试。
六、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与本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燕琴
联系电话:(028)85042802
四川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